关于遴选石嘴山市级生活必需品储备代储企业的公告
关于遴选石嘴山市级生活必需品储备代储企业的公告
关于 (略) 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代储企业的公告
(略) 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基本民生保障需求,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宁粮规发〔2022〕2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 (略) 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任务, (略) 公开遴选代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储备方式
(一)储备品种:方便面、牛奶、瓶装饮用水,共三大类。
(二)储备方式:采用商业动态储备模式,即政府委托企业代储,企业负责购进储备商品,自主轮换,商品所有权归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应急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商品库存量不得少于合同签订的数量。
二、申报企业资质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交通便利、 (略) 络健全、流向合理、仓储条件良好、便于管理调度的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域内具有良好的仓储设施;
2.财务制度健全,具有A级以上银行资信证明;
3.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良好,有稳 (略) 络;
4.具有符合储备商品质量要求的储存仓房,防火、防水等符合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定;
5.自有物流运输车辆,或与第三方物流运输企业签订有长期协作合同;
6.生产型企业有注册商标且正常生产;流通型企业经营规模大,配套渠道畅通;
7.近3年内无欺诈、违规经营、偷漏税等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所储存的生活必需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确保质量合格。
三、审定程序
代储企业资格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初审、 (略) 站公示等环节,按量化评审要求,择优甄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及企业储备意愿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资格;
3.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初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审查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工作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附件3)两个步骤进行,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合格企业列入候选代储企业名单。
(三)复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根据初审结果,结合候选企业的仓储硬件设施、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商品销售轮换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代储企业名单及代储任务。
(四)网站公示。
拟代储企业名 (略) 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代储企业签订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代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二)报名地点: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武口区 (略) 26号),联系电话:*。
附件:1.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
2.申报企业储备意愿情况表
3.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申报企业现场审查表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 (略) 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代储企业的公告
(略) 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基本民生保障需求,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应急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宁粮规发〔2022〕2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 (略) 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任务, (略) 公开遴选代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储备方式
(一)储备品种:方便面、牛奶、瓶装饮用水,共三大类。
(二)储备方式:采用商业动态储备模式,即政府委托企业代储,企业负责购进储备商品,自主轮换,商品所有权归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应急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商品库存量不得少于合同签订的数量。
二、申报企业资质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交通便利、 (略) 络健全、流向合理、仓储条件良好、便于管理调度的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域内具有良好的仓储设施;
2.财务制度健全,具有A级以上银行资信证明;
3.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良好,有稳 (略) 络;
4.具有符合储备商品质量要求的储存仓房,防火、防水等符合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定;
5.自有物流运输车辆,或与第三方物流运输企业签订有长期协作合同;
6.生产型企业有注册商标且正常生产;流通型企业经营规模大,配套渠道畅通;
7.近3年内无欺诈、违规经营、偷漏税等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所储存的生活必需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确保质量合格。
三、审定程序
代储企业资格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初审、 (略) 站公示等环节,按量化评审要求,择优甄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及企业储备意愿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资格;
3.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初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审查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工作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附件3)两个步骤进行,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合格企业列入候选代储企业名单。
(三)复审。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根据初审结果,结合候选企业的仓储硬件设施、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商品销售轮换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代储企业名单及代储任务。
(四)网站公示。
拟代储企业名 (略) 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代储企业签订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代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二)报名地点: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武口区 (略) 26号),联系电话:*。
附件:1.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
2.申报企业储备意愿情况表
3.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申报企业现场审查表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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