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泰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建设项目已批准公告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泰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建设项目已批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我分局对山东泰乐 (略) 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0日-2024年 05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济环报告表泗水[2024]009号 | 2024年05月20日 | 见附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东(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
附件:山东泰乐 (略) 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批复公示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我分局对山东泰乐 (略) 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0日-2024年 05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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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济环报告表泗水[2024]009号 | 2024年05月20日 | 见附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东(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
附件:山东泰乐 (略) 健康天然植物添加剂项目批复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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