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贯彻落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政策项目策划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等精神, (略) 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列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4年度建设项目安排计划。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业主: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陂镇。对闲置建筑装修改造后用于项目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m2,分 (略) 建设两部分;主体工程装修包括科技企业孵化中心*m2、数字经济产业孵化中心8000m2,广龙合作交流及技术转移服务中心8000m2、产业研发检测技术中心2000m2、大数据中心4000m2;平台建设主要是 (略) 包含数据共享中心、 (略) 、人工智能、云计算、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多方渠道、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办及评估主体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报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贯彻落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政策项目策划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等精神, (略) 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列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4年度建设项目安排计划。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协同发展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业主: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陂镇。对闲置建筑装修改造后用于项目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m2,分 (略) 建设两部分;主体工程装修包括科技企业孵化中心*m2、数字经济产业孵化中心8000m2,广龙合作交流及技术转移服务中心8000m2、产业研发检测技术中心2000m2、大数据中心4000m2;平台建设主要是 (略) 包含数据共享中心、 (略) 、人工智能、云计算、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和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及国债资金等多方渠道、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办及评估主体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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