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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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石崇大道36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09年10月12日委托南京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11月6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报告表编号为:2009年1713号。 (略) (略) (略) 石排镇石崇工业园建设,占地面积6078m2,建筑面积2480m2,年加工生产塑料色母300吨,允许设置混炼、研磨、开炼、抽粒工序。 说明:原环评审批的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工业园,与此次报批的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大道368号,为同一地址。 (略) (略) 于2012年08月17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2〕*号。 (略) (略) 于2022年05月26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48F001Y。 (略) 场需求变化,需要增加塑料色母产能,并取消办公楼的租赁,故申请改扩建环保手续,改扩建内容如下: (1)取消办公楼的租赁。 (2)厂区内增加一栋B建筑,作为开炼车间; (3)占地面积减少1478m2,建筑面积增加620m2; (4)增加生产塑料色母550吨/年; (5)增加抽粒机、混炼机等设备。 (6)原审批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为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改扩建后改为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4600m2,建筑面积3100m2,年产塑料色母850吨,主要设备为抽粒机9台、混炼机6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投料、混炼、捏合、开炼、抽粒、油压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冷却用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5-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排 (略) 石崇办事中心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宏妍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石崇大道36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09年10月12日委托南京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11月6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报告表编号为:2009年1713号。 (略) (略) (略) 石排镇石崇工业园建设,占地面积6078m2,建筑面积2480m2,年加工生产塑料色母300吨,允许设置混炼、研磨、开炼、抽粒工序。 说明:原环评审批的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工业园,与此次报批的地址: (略) 石排镇石崇大道368号,为同一地址。 (略) (略) 于2012年08月17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2〕*号。 (略) (略) 于2022年05月26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48F001Y。 (略) 场需求变化,需要增加塑料色母产能,并取消办公楼的租赁,故申请改扩建环保手续,改扩建内容如下: (1)取消办公楼的租赁。 (2)厂区内增加一栋B建筑,作为开炼车间; (3)占地面积减少1478m2,建筑面积增加620m2; (4)增加生产塑料色母550吨/年; (5)增加抽粒机、混炼机等设备。 (6)原审批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为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改扩建后改为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项目改扩建后,占地面积4600m2,建筑面积3100m2,年产塑料色母850吨,主要设备为抽粒机9台、混炼机6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投料、混炼、捏合、开炼、抽粒、油压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冷却用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5-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石排 (略) 石崇办事中心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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