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大农水保书〔2024〕2号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石大长兴办发〔2024〕3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 (略)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的兴民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503亩,渠道砌护6705m,铺设排水暗管5890m、排集水管1722m,新建田间 (略) 3451m、 (略) 2921m;维修改造北侧蓄水侧引水渠道995m,新 (略) 长1143m,以及安装护栏和绿化。本项目总占地10.7hm2,其中永久占地为7.36hm2,临时占地为3.34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水利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其他草地。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4.*m3,回填土石方4.*m3,弃方(建筑垃圾)0.*,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总投资850.*元,其中土建投资782.*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四)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农用地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程2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农用地综合治理工程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m2,土地复耕3.34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4700m2,洒水抑尘2400m3。
2.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程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1015m2,土地整治2.23hm2;
植物措施:栽植乔木绿化1.98hm2,撒播种草0.25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1250m2,洒水抑尘600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6.*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5.*元,植物措施投资25.*元,临时措施投资5.*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二)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月31日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大农水保书〔2024〕2号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石大长兴办发〔2024〕3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 (略)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的兴民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503亩,渠道砌护6705m,铺设排水暗管5890m、排集水管1722m,新建田间 (略) 3451m、 (略) 2921m;维修改造北侧蓄水侧引水渠道995m,新 (略) 长1143m,以及安装护栏和绿化。本项目总占地10.7hm2,其中永久占地为7.36hm2,临时占地为3.34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水利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其他草地。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4.*m3,回填土石方4.*m3,弃方(建筑垃圾)0.*,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总投资850.*元,其中土建投资782.*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四)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修正后的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农用地综合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程2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农用地综合治理工程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m2,土地复耕3.34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4700m2,洒水抑尘2400m3。
2.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程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1015m2,土地整治2.23hm2;
植物措施:栽植乔木绿化1.98hm2,撒播种草0.25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1250m2,洒水抑尘600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6.*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5.*元,植物措施投资25.*元,临时措施投资5.*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二)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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