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全质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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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全质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4〕11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谯城区古 (略) 1号,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实施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购置拌料机、吹塑机、破碎机等生产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不合理产品破碎工序设置独立密闭破碎间,加强密闭,定期清理,减少粉尘逸散,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 (略) (略) , (略) 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井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20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井镇人民政府


谯环表〔2024〕11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谯城区古 (略) 1号,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实施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购置拌料机、吹塑机、破碎机等生产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只塑料包装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不合理产品破碎工序设置独立密闭破碎间,加强密闭,定期清理,减少粉尘逸散,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 (略) (略) , (略) 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井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20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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