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目前《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已形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

2、建设单位:成都天府绿道 (略)

3、项目性质:改建

4、工程地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含5条渠道,长6891m(其中整治渠道4630m,拆除重建渠道2261m);新建节制闸和分水闸共11座,其中节制闸5座,分水闸6座;拆除重建箱涵3座;重建排水口2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天府绿道 (略)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1栋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环川盛达 (略)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新谷9号楼170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查阅的网络链接

报批本全文见附件1。

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报批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目前《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现已形成。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

2、建设单位:成都天府绿道 (略)

3、项目性质:改建

4、工程地址: (略)

5、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含5条渠道,长6891m(其中整治渠道4630m,拆除重建渠道2261m);新建节制闸和分水闸共11座,其中节制闸5座,分水闸6座;拆除重建箱涵3座;重建排水口2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天府绿道 (略)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1栋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环川盛达 (略)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新谷9号楼170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查阅的网络链接

报批本全文见附件1。

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 (略) 环城生态区农田综合整治及农业灌区设施建设项目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二标段)一期(报批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