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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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的公示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略) 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琼教督〔2020〕41号)要求,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海棠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28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24项,4项拟于9月份整改完成后达标。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 (略) 海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附件: (略) 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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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略) 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琼教督〔2020〕41号)要求,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海棠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28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24项,4项拟于9月份整改完成后达标。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 (略) 海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附件: (略) 海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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