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略) 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的通知》(琼府教督办〔2022〕9号)文件要求,对照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海棠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31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30项,1项以2025年教育部统一开展的四、八年级所有学科质量监测结果为准。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 (略) 海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附件: (略) 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略) 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的通知》(琼府教督办〔2022〕9号)文件要求,对照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条件,经海棠区教育局自评,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符合评估认定前置条件。对照《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31项评估指标,自评达标30项,1项以2025年教育部统一开展的四、八年级所有学科质量监测结果为准。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可按程序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20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 (略) 海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或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附件: (略) 海棠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结果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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