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河南信阳淮滨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淮滨东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及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1)淮滨东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淮滨东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10kV配电装置区北数第三、第四2个11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不新增占地。(2)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起于220kV淮滨东变北数第三、第四110kV出线间隔,至π接110kV牡启线015#塔附近。 (略) 径全长14.61km,其中利用已建同 (略) 备用侧单 (略) 路径长度0.6km,利用已建同 (略) 备用侧双 (略) 路径长度1.2km,新建同 (略) 路径长12.7km(钢管杆段长3.34km,角钢塔段长9.36km),新 (略) 路径长度0.11km。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工程总投资1.15%。 |
环评机构 | 武汉华凯环境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 (略) 两侧建设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3)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 (略) 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4) (略) (略) 、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河南信阳淮滨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淮滨东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及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1)淮滨东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淮滨东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10kV配电装置区北数第三、第四2个11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不新增占地。(2)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工程:牡丹~启明π入淮滨东变电站11 (略) 起于220kV淮滨东变北数第三、第四110kV出线间隔,至π接110kV牡启线015#塔附近。 (略) 径全长14.61km,其中利用已建同 (略) 备用侧单 (略) 路径长度0.6km,利用已建同 (略) 备用侧双 (略) 路径长度1.2km,新建同 (略) 路径长12.7km(钢管杆段长3.34km,角钢塔段长9.36km),新 (略) 路径长度0.11km。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工程总投资1.15%。 |
环评机构 | 武汉华凯环境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 (略) 两侧建设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3)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 (略) 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4) (略) (略) 、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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