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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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前言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位于*郎村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37.63"、北纬38°51"53.27",占地面积*.04m2,截止到现场踏勘时地块为农田和林地。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东至农田, (略) , (略) 为林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及顺平县第四学校,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内东部为农田,西部为林地。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1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郎村北,占地面积1.0615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该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7结论和建议

7.1调查地块概述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位于*郎村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37.63"、北纬38°51"53.27",占地面积*.04m2,截至到现场踏勘时地块为农田和林地。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1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郎村北,占地面积1.0615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该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7.2调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铅、镉、砷、有机磷、有机氯农药、石油烃。由于本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地块外潜在的污染源距离地块较远,且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迁移的方式对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

7.3现场采样和检测结果

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采样点的布设,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含2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14项)。

检测单位:河北磊清 (略) 。

检测结果:经分析,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7.4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7.5环境管理建议

建议地块使用权人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造成地块污染。在后续再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生院,截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东部建有2座地基台,为砖混结构,内部未浇筑,挖地基产生的土方暂存于地基旁,约300立方米。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2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北康关村西,占地面积0.6103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

,顺平县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前言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位于*郎村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37.63"、北纬38°51"53.27",占地面积*.04m2,截止到现场踏勘时地块为农田和林地。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东至农田, (略) , (略) 为林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及顺平县第四学校,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内东部为农田,西部为林地。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1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郎村北,占地面积1.0615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该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7结论和建议

7.1调查地块概述

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位于*郎村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9"37.63"、北纬38°51"53.27",占地面积*.04m2,截至到现场踏勘时地块为农田和林地。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1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顺平县第四学校二期工程),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郎村北,占地面积1.0615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该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7.2调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铅、镉、砷、有机磷、有机氯农药、石油烃。由于本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地块外潜在的污染源距离地块较远,且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及垂直入渗迁移的方式对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

7.3现场采样和检测结果

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采样点的布设,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含2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45项、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14项)。

检测单位:河北磊清 (略) 。

检测结果:经分析,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7.4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7.5环境管理建议

建议地块使用权人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造成地块污染。在后续再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生院,截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东部建有2座地基台,为砖混结构,内部未浇筑,挖地基产生的土方暂存于地基旁,约300立方米。

2024年1月10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意见的函》〔2024〕002号:顺平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北康关村西,占地面积0.6103公顷,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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