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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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公示

新疆朗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 (略) 城环 (略) 、新疆 (略) :

为进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 (略)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 (略) 城环 (略) 、新疆 (略) 2家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新疆朗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3家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了陈述申辩申请。

我局按程序于2024年5月8日组织召开了案件集体讨论会, (略) 陈述申辩内容的复核意见,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采纳新疆朗 (略) 对新疆 (略) 储煤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对新疆化工空分装置稀有气体粗提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对新疆豫 (略) 年产*吨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陈述申辩理由。

经复核,《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兵团水利水电燃气 (略)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等质量问题。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2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 (略) 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5月16日???



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编制单位及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及处理意见

1

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①《报告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废水排放量(3019.50m3/a)与表5中年排水量(2484.90m3/a)不一致,导致表18中BOD5削减量计算错误,进而导致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NH3、H2S源强核算错误。②固体废物遗漏输液瓶(袋)产生量。

2.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报告表》中遗漏项目北侧45m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第二中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保护目标”中“2.声环境。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按照《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输液瓶(袋)提出回收利用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MA793C242U)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刘静(BH*)

徐春(BH*)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兵团水利水电燃气 (略)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NOx排放应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报告表》执行“在用燃气锅炉”排放限值(60mg/m3),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②总量控制指标未提出2倍削减替代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中“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略)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的要求。

编制单位: (略) 城环 (略) (*45J)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姜登岭(BH*)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新疆朗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 (略) 城环 (略) 、新疆 (略) :

为进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 (略)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并按程序对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其 (略) 城环 (略) 、新疆 (略) 2家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新疆朗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3家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了陈述申辩申请。

我局按程序于2024年5月8日组织召开了案件集体讨论会, (略) 陈述申辩内容的复核意见,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采纳新疆朗 (略) 对新疆 (略) 储煤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对新疆化工空分装置稀有气体粗提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对新疆豫 (略) 年产*吨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陈述申辩理由。

经复核,《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兵团水利水电燃气 (略)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等质量问题。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对2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 (略) 水磨 (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5月16日???



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编制单位及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及处理意见

1

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①《报告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废水排放量(3019.50m3/a)与表5中年排水量(2484.90m3/a)不一致,导致表18中BOD5削减量计算错误,进而导致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NH3、H2S源强核算错误。②固体废物遗漏输液瓶(袋)产生量。

2.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报告表》中遗漏项目北侧45m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略) 第二中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保护目标”中“2.声环境。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按照《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输液瓶(袋)提出回收利用要求。

编制单位:新疆 (略) (*MA793C242U)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刘静(BH*)

徐春(BH*)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分别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兵团水利水电燃气 (略)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质量问题: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NOx排放应执行《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报告表》执行“在用燃气锅炉”排放限值(60mg/m3),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②总量控制指标未提出2倍削减替代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中“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略)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的要求。

编制单位: (略) 城环 (略) (*45J)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编制人员:姜登岭(BH*)

处理意见: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注:本表中《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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