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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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调整公示


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已于2023年2月经我局批准,现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生产厂房向北面移动1米;应急出入口由6米调整为10米;综合办公楼调整为3#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由270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786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由6130.32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1.01%调整为54.33%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614.48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 ;总计容面积由12744.80平方米调整为13059.00平方米,容积率由1.06调整为1.09;机动车停车位由33个调整为14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政策法规股)、*(规划与调控股)。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已于2023年2月经我局批准,现 (略) 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生产厂房向北面移动1米;应急出入口由6米调整为10米;综合办公楼调整为3#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由270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786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由6130.32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1.01%调整为54.33%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614.48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 ;总计容面积由12744.80平方米调整为13059.00平方米,容积率由1.06调整为1.09;机动车停车位由33个调整为14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政策法规股)、*(规划与调控股)。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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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厂房向北面移动1米;应急出入口由6米调整为10米;综合办公楼调整为3#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由270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786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由6130.32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1.01%调整为54.33%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614.48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 ;总计容面积由12744.80平方米调整为13059.00平方米,容积率由1.06调整为1.09;机动车停车位由33个调整为14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政策法规股)、*(规划与调控股)。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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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厂房向北面移动1米;应急出入口由6米调整为10米;综合办公楼调整为3#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由270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786平方米调整为669.5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由6130.32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1.01%调整为54.33%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614.48平方米调整为6529.50平方米 ;总计容面积由12744.80平方米调整为13059.00平方米,容积率由1.06调整为1.09;机动车停车位由33个调整为14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年产100万平方米实木符合地板项目总平调整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日至**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政策法规股)、*(规划与调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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