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盛元晖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关于《安徽盛元晖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4〕16号
关于《安 (略) 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 (略) 谯城经开区( (略) 与药王 (略) 口东北角),租用安徽省云 (略) 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占地*.4平方米,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建设,设置成品库、炒制间、切制间、挑选间、包装间,购买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普通中药饮片35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略) 谯城区发改委备案表(项目代码:2401-*-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浓度限值;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药材洗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污泥干化后作为园林土壤改良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厂区内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谯环表〔2024〕16号
关于《安 (略) 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安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 (略) 年产3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 (略) 谯城经开区( (略) 与药王 (略) 口东北角),租用安徽省云 (略) 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占地*.4平方米,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建设,设置成品库、炒制间、切制间、挑选间、包装间,购买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普通中药饮片35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略) 谯城区发改委备案表(项目代码:2401-*-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浓度限值;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药材洗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略) ,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污泥干化后作为园林土壤改良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厂区内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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