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伟标、程浩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关于吴伟标、程浩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兹有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粤(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粤(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面积*.40平方米的工业用 (略) 民众镇沙仔行 (略) 9号,属《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0〕247号]》范围,规划功能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B-9-1),土地使用权人为吴伟标、程浩。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0〕247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0%-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根据《 (略) 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47米(国家85高程)控制。
附件:
兹有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粤(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粤(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面积*.40平方米的工业用 (略) 民众镇沙仔行 (略) 9号,属《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0〕247号]》范围,规划功能为三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B-9-1),土地使用权人为吴伟标、程浩。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0〕247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0%-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根据《 (略) 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47米(国家85高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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