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流域小清河蓄滞洪区主动防洪工程小清河蓄滞洪区分洪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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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流域小清河蓄滞洪区主动防洪工程小清河蓄滞洪区分洪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长阳镇、琉璃河镇
公示时间:2024-05-21至2024-06-03
受理时间:2024-05-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清河蓄滞洪区分洪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闸、左岸分洪闸、退水闸、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附属用房建设工程。总面积约315.15亩,其中永久用地213.43亩,临时用地101.72亩,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人:岳政新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长阳镇、琉璃河镇
公示时间:2024-05-21至2024-06-03
受理时间:2024-05-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清河蓄滞洪区分洪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闸、左岸分洪闸、退水闸、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附属用房建设工程。总面积约315.15亩,其中永久用地213.43亩,临时用地101.72亩,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人:岳政新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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