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街道晋康中路与东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崇阳街道晋康中路与东兴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信息
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原为崇阳镇石羊村(现崇阳街道石羊社区 1、2 组)农用地,原地块内涉及有宅基地、农田和泉馨园农家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163 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成都华展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1)地 (略) 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35m2,中心坐标为103.*°E,30.*°N。
(2)地块原为崇阳镇石羊村(现崇阳街道石羊社区1、2组)农用地,原地块内涉及有宅基地、农田和泉馨园农家乐;1999年, (略) 人民政府将地块部分收储;2017年,组织拆迁了泉馨园农家乐,仅剩1户居民;20 (略) 人民政府将地块剩余部分收储;2023年,剩余的1户居民进行了拆迁,地块内均为农田及空地;目前,地块内大部分为农田(周边居民自种),地块内东侧及东南侧区域(原泉馨园农家乐区域)堆放有堆土(来源为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内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挖方土,无污染土,临时暂存)。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空地、道路、泉馨园农家乐、石羊馨园安置点工程施工营地、石羊馨园安置点在建工程和隆腾公园城小区在建工程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163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居住、农田耕作及农家乐,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地块内东侧及东南侧区域(原泉馨园农家乐区域)现堆放有堆土,来源为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内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挖方土,无污染土,堆放区域已硬化,堆土对本地块无污染影响;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区、空地、道路、石羊馨园安置点工程施工营地、石羊馨园安置点在建工程和隆腾公园城小区在建工程等,不涉及工业企业。历史上也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且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需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羊老师
联系电话:*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8-*
附件: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一、基本信息
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原为崇阳镇石羊村(现崇阳街道石羊社区 1、2 组)农用地,原地块内涉及有宅基地、农田和泉馨园农家乐,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163 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成都华展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1)地 (略) 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35m2,中心坐标为103.*°E,30.*°N。
(2)地块原为崇阳镇石羊村(现崇阳街道石羊社区1、2组)农用地,原地块内涉及有宅基地、农田和泉馨园农家乐;1999年, (略) 人民政府将地块部分收储;2017年,组织拆迁了泉馨园农家乐,仅剩1户居民;20 (略) 人民政府将地块剩余部分收储;2023年,剩余的1户居民进行了拆迁,地块内均为农田及空地;目前,地块内大部分为农田(周边居民自种),地块内东侧及东南侧区域(原泉馨园农家乐区域)堆放有堆土(来源为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内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挖方土,无污染土,临时暂存)。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空地、道路、泉馨园农家乐、石羊馨园安置点工程施工营地、石羊馨园安置点在建工程和隆腾公园城小区在建工程等。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成规设[2024]J0163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居住、农田耕作及农家乐,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地块内东侧及东南侧区域(原泉馨园农家乐区域)现堆放有堆土,来源为地块东侧相邻地块内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挖方土,无污染土,堆放区域已硬化,堆土对本地块无污染影响;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区、空地、道路、石羊馨园安置点工程施工营地、石羊馨园安置点在建工程和隆腾公园城小区在建工程等,不涉及工业企业。历史上也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且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需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羊老师
联系电话:*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8-*
附件:崇阳街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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