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云南全馨家集成家居有限公司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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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云南全馨家集成家居有限公司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云南全馨家集成家居有限公司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 发布时间** 14:5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龙区龙海路邮编:*

项目名称

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马龙工业园区红桥片区A组团

建设单位

云南全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云南全 (略) 成立**日, (略) (略) 马龙区工业园区红桥A组团,经租用已建厂房5号厂房进行板材生产线布置。8号厂房进行柜子生产线布置,其中5号厂房原为 (略) 年产2000吨钢模板生产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出具的关于《云 (略) 年产2000吨钢模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马环审字[2021]33号,8号厂房原有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马环审字[2022]29号。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 (略) 年产2000吨钢模板生产项目及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自取得环评批复以来并未建设投产(厂房处于空置状态),且后期也无力建设投产,经云南全 (略) 同相关租赁方协商,将5号厂房及8号厂房租赁给云南全 (略) 进行板材生产线及柜子生产线建设(年产竹木纤维板20万平方米,木饰面板20万平方米,碳晶板20万平方米,柜子、门、线条20万平方米),最终形成云南全 (略) 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项目。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施设备安装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根据核算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则污水产生量为1.826m3/d、602.58m3/a,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生活区食堂废水新建0.5m3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红桥片区A组团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各有组织污染物产生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抽取后经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根据上述分析,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为0.0895t/a、排放速率为0.049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26mg/m3,非*烷总烃排放总量约为0.495t/a,排放速率为0.21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9.5mg/m3,氯化氢排放量为0.006t/a,氯化氢排放速率约为0.0025kg/,h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11mg/m3,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和表2排放标准值限值的要求。

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颗粒物排放量为0.0504t/a,排放速率为0.042kg/h,排放浓度为1.9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34t/a,排放速率为0.014kg/h,排放浓度为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固定,厂房建筑隔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备运输车辆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减少扬尘的产生。②设备安装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不产生施工废水,人员生活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区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②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投料、混料、切割、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覆膜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氯化氢、臭气浓度,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

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

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根据核算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则污水产生量为1.826m3/d、602.58m3/a,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生活区食堂废水新建0.5m3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红桥片区A组团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设置1个般固废暂存间分区暂存,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移动式加盖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云南全馨家集成家居有限公司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 发布时间** 14:5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马龙区龙海路邮编:*

项目名称

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马龙工业园区红桥片区A组团

建设单位

云南全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云南全 (略) 成立**日, (略) (略) 马龙区工业园区红桥A组团,经租用已建厂房5号厂房进行板材生产线布置。8号厂房进行柜子生产线布置,其中5号厂房原为 (略) 年产2000吨钢模板生产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出具的关于《云 (略) 年产2000吨钢模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马环审字[2021]33号,8号厂房原有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马环审字[2022]29号。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 (略) 年产2000吨钢模板生产项目及云南田边智能装备工业窑炉生产项目自取得环评批复以来并未建设投产(厂房处于空置状态),且后期也无力建设投产,经云南全 (略) 同相关租赁方协商,将5号厂房及8号厂房租赁给云南全 (略) 进行板材生产线及柜子生产线建设(年产竹木纤维板20万平方米,木饰面板20万平方米,碳晶板20万平方米,柜子、门、线条20万平方米),最终形成云南全 (略) 马龙竹木纤维板、木纹饰板、碳晶板装饰板及整体家居(门、窗)生产项目。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施设备安装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根据核算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则污水产生量为1.826m3/d、602.58m3/a,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生活区食堂废水新建0.5m3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红桥片区A组团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各有组织污染物产生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抽取后经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根据上述分析,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为0.0895t/a、排放速率为0.049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26mg/m3,非*烷总烃排放总量约为0.495t/a,排放速率为0.21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9.5mg/m3,氯化氢排放量为0.006t/a,氯化氢排放速率约为0.0025kg/,h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11mg/m3,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和表2排放标准值限值的要求。

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颗粒物排放量为0.0504t/a,排放速率为0.042kg/h,排放浓度为1.9mg/m3,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34t/a,排放速率为0.014kg/h,排放浓度为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固定,厂房建筑隔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备运输车辆进入厂区低速行驶,减少扬尘的产生。②设备安装过程中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不产生施工废水,人员生活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区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②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投料、混料、切割、破碎-磨粉产生的颗粒物,挤出成型、覆膜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氯化氢、臭气浓度,5号厂房板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

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8号厂房柜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各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

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根据核算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则污水产生量为1.826m3/d、602.58m3/a,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5m3/d,生活区食堂废水新建0.5m3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红桥片区A组团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设置1个般固废暂存间分区暂存,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移动式加盖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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