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浙江智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浙江智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浙江智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 | (略) 宁波材料所岱山新材料研究和实验基地 | 浙 (略) | 本项目投资5351.*元,租用岱山新材料研究和实验基地试验车间11#,总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购置釜式搅拌反应器、闪蒸罐、溶剂罐、蒸馏罐、蒸馏塔等设备,建成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工艺废气经二级分子筛吸附处理,通过15m高DA001烟囱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产品冷却废水送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送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基地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1段A/O+MBR膜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园 (略) ,经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包括低聚物及重组分、废吸附剂、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废原料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试验基地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浙江智英新材料有限公司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 (略) 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 | (略) 宁波材料所岱山新材料研究和实验基地 | 浙 (略) | 本项目投资5351.*元,租用岱山新材料研究和实验基地试验车间11#,总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购置釜式搅拌反应器、闪蒸罐、溶剂罐、蒸馏罐、蒸馏塔等设备,建成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1、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工艺废气经二级分子筛吸附处理,通过15m高DA001烟囱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产品冷却废水送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送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基地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m3/d,处理工艺为“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1段A/O+MBR膜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园 (略) ,经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包括低聚物及重组分、废吸附剂、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废原料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试验基地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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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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