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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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业朋塑料制品厂电动自行车灯罩加工项目

(略) 康仙庄镇卧龙庄村东南

(略) 业朋塑料制品厂

河北 (略)

项目租用现有土地面积128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6m)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库房(层高6m)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镀膜生产线、紫外光固化流水线、空压机、干燥机等设备9台(套),年加工电动自行车灯罩*件。

(1)废气:

(2)①上料工序废气:上料工序废气设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统一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烘干注塑废气:烘干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注塑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③镀膜工序、紫外灯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起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表面涂装”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废水:

①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②注塑设备和镀膜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

设备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口软连接等措施。满足东、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灯管,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与保养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镀膜剂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业朋塑料制品厂电动自行车灯罩加工项目

(略) 康仙庄镇卧龙庄村东南

(略) 业朋塑料制品厂

河北 (略)

项目租用现有土地面积128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6m)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库房(层高6m)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镀膜生产线、紫外光固化流水线、空压机、干燥机等设备9台(套),年加工电动自行车灯罩*件。

(1)废气:

(2)①上料工序废气:上料工序废气设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统一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烘干注塑废气:烘干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注塑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③镀膜工序、紫外灯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起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表面涂装”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后,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废水:

①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②注塑设备和镀膜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

设备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口软连接等措施。满足东、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灯管,均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与保养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镀膜剂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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