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法尔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马鞍山法尔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一、《马鞍山法尔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马鞍 (略) 年产*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慈环审〔2024〕4号 | 2024年4月18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5-*
通信地址:慈湖高新区双创基地A栋809室
邮编:*
文本下载:慈环审〔2024〕4号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马鞍 (略) 年产*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31.7 KB]
一、《马鞍山法尔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马鞍 (略) 年产*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慈环审〔2024〕4号 | 2024年4月18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5-*
通信地址:慈湖高新区双创基地A栋809室
邮编:*
文本下载:慈环审〔2024〕4号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马鞍 (略) 年产*吨镀锌钢丝(海工用钢丝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3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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