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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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呈报审批<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开管〔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76.8407公顷,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请你单位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呈报审批<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开管〔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76.8407公顷,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请你单位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南安经济开发区扶茂工业园(04-C、04-D、04-F、04-G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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