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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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发改行审〔2024〕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娄底 (略) 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和《 (略) 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2017〕4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 (略) 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娄底 (略) 综合校区;装修规模涉及两栋学生公寓楼总面积6750平方米,其中第17栋面积2220平方米,第19栋面积45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寝室室内、走廊、楼梯间的墙壁和顶棚涂料粉刷,走廊、楼梯间墙壁新贴1.2米高瓷板墙裙,室内增设强弱电配电箱,室内根据新床位布局重新布线路,卫生间瓷板全部清洗,部分便池更换,走廊管线整理,以及第17栋学生公寓的走廊地板和楼梯踏步全部清洗。

三、项目单位(法人):娄底 (略) 张征澜。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万元,预备费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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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发改行审〔2024〕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娄底 (略) 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和《 (略) 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2017〕4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 (略) 综合校区学生公寓第17栋19栋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娄底 (略) 综合校区;装修规模涉及两栋学生公寓楼总面积6750平方米,其中第17栋面积2220平方米,第19栋面积45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寝室室内、走廊、楼梯间的墙壁和顶棚涂料粉刷,走廊、楼梯间墙壁新贴1.2米高瓷板墙裙,室内增设强弱电配电箱,室内根据新床位布局重新布线路,卫生间瓷板全部清洗,部分便池更换,走廊管线整理,以及第17栋学生公寓的走廊地板和楼梯踏步全部清洗。

三、项目单位(法人):娄底 (略) 张征澜。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万元,预备费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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