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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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城县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石城县琴江镇沔坊村

建设单位

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石城县琴江镇沔坊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3′15.474″,北纬26°21′9.482″,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16°23′7.86″,北纬26°21′38.04″;占地5238m2,服务范围为石城硅产业园入驻企业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水水质(单位mg/L,pH除外):pH6~9、CODCr≤500、BOD5≤300、SS≤400、NH3-N≤50、TN≤70、TP≤8、石油类≤30、氟化物≤20、硫化物≤1、氰化物≤0.5、LAS≤20、动植物油≤100。

项目设计处理污水规模2000m3/d,建设主体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均质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处理池、芬顿提升池、芬顿持续反应水池、芬顿加药间、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计量池、脱水机房及加药间),辅助工程(综合楼、配电间及分析室、门卫)、储运工程贮泥池,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处理和噪声控制设施、固体废物储存设施、事故池)。

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阶段现场踏勘,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 (略) 生态环境局已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略) 、 (略) 政自来 (略) ,劳动定员10人,员工在厂区内就餐,不在厂区内住宿;年工作365天,实行三班制,投资总额6215.*元,环保投资69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接管许可制度,进厂废水必须达到接管要求方可进 (略) ;设置严密的在线监测措施,项目总进、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与生态部 (略) ,主要排污企业(排水量大于500m3/d)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制定接管企业的负面清单:未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设置足够容量污水调节池及事故池的企业;与主要污水排放企业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管道及企业事故报告制度;项目发生停运事故,较大排水单位应调整生产,减少甚至停止污水排放;项目 (略) 电源供电,设置有效容积1500m3事故池,平时保持空池状态;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紫外消毒工艺;加强日常维护,定期更换易损管件,避免管道堵塞、管道破裂和管道接头破损泄漏。

项目自身废水主要是药剂配置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化验废水等,满足项目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接收的园区污 (略) 排水一起,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AO反应池+二沉池+芬顿催化氧化+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经长约800m暗管,自南向北排入沔坊河左岸。污 (略) 及800米尾水暗管道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有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项目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污泥脱水机房内污泥脱水机加罩封闭,设置排气管道收集;污泥暂存间设置风管,通过吸风口收集,集中收集后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的工艺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60%以上)处理,且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屋顶面排放。

无组织废气有未收集的恶臭气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分析小室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等;厂区设置绿化隔离带, (略) 两边种植花草树木,降低各无组织废气污染影响。污泥存储区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应密闭储存,禁止敞开存放,采用全封闭式污泥脱水机,加强臭气单元收集负压措施;各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项目设置以“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反应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为界外扩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泵、风机、格栅除污机等设备;选用低噪、低振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单独基础,加设减振垫;空压机、风机应自带减振底座,安装减振基础,主排风管在风气出口配置消声器,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高噪设备应远离噪声敏感区和厂界,布置于厂区中部;加强各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有废水处理栅渣、沉砂、废滤布、废包装,及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一座有效容积60m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设计贮存能力6t),用于分类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废滤布连同生活垃圾一起每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建设一座有效容积15m3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贮存能力为1.5t),用于分类暂存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废机油、废气废水填料、在线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每年委托转移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污泥暂定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时,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为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处置,如为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贮存和处置。污泥经处理后临时暂存于贮泥池,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项目应按照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进行设计,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设备养护;管线铺设采用可视化原则。

项目划分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处理池、芬顿催化氧化系统、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加药间、污泥泵房、污泥脱水机房、贮泥池、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埋地管道)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计量池、分析小室)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n/s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和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氨氮、耗氧量、LAS、硫化物、总大肠菌群数、氰化物;土壤环境监测因子为氨氮、氰化物、氟化物。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主要环境风险为污水及恶臭气体硫化氢、氨等泄漏和超标排放;项目与重要污水排放企业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停运时排水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甚至停止污水排放,并启用企业事故池。项目污染物治理设备定期检修,关键设备一用一备,定期巡查、保养、维修,废水总排口设置废水超标报警系统,废气治理采用PLC自动控制系统。 (略) 电源和应急事故池,建立环保机构,配置必要仪器设备,加强职工培训,规范操作,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各池周围建设围堰及其导排水系统,与事故池相连通,防渗系数须满足10-7cm/s,作为一级防控措施;1500m3事故水池作为二级防控措施;尾水及雨水总排口处设置挡板、阀门等切断措施,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作为三级防控措施。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污染物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正式运营前须取得项目入河排污口许可。

(八)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cr、氨氮排放量须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6.5t/a、NH3-N3.65t/a)。

公参说明

环评期间,建设单 (略) 上发布公告及现场发布调查表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在石 (略) 上发布了2次公示,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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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城县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石城县琴江镇沔坊村

建设单位

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位于石城县琴江镇沔坊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3′15.474″,北纬26°21′9.482″,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16°23′7.86″,北纬26°21′38.04″;占地5238m2,服务范围为石城硅产业园入驻企业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水水质(单位mg/L,pH除外):pH6~9、CODCr≤500、BOD5≤300、SS≤400、NH3-N≤50、TN≤70、TP≤8、石油类≤30、氟化物≤20、硫化物≤1、氰化物≤0.5、LAS≤20、动植物油≤100。

项目设计处理污水规模2000m3/d,建设主体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均质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处理池、芬顿提升池、芬顿持续反应水池、芬顿加药间、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计量池、脱水机房及加药间),辅助工程(综合楼、配电间及分析室、门卫)、储运工程贮泥池,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处理和噪声控制设施、固体废物储存设施、事故池)。

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阶段现场踏勘,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 (略) 生态环境局已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略) 、 (略) 政自来 (略) ,劳动定员10人,员工在厂区内就餐,不在厂区内住宿;年工作365天,实行三班制,投资总额6215.*元,环保投资69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接管许可制度,进厂废水必须达到接管要求方可进 (略) ;设置严密的在线监测措施,项目总进、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与生态部 (略) ,主要排污企业(排水量大于500m3/d)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制定接管企业的负面清单:未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设置足够容量污水调节池及事故池的企业;与主要污水排放企业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管道及企业事故报告制度;项目发生停运事故,较大排水单位应调整生产,减少甚至停止污水排放;项目 (略) 电源供电,设置有效容积1500m3事故池,平时保持空池状态;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紫外消毒工艺;加强日常维护,定期更换易损管件,避免管道堵塞、管道破裂和管道接头破损泄漏。

项目自身废水主要是药剂配置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化验废水等,满足项目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接收的园区污 (略) 排水一起,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AO反应池+二沉池+芬顿催化氧化+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经长约800m暗管,自南向北排入沔坊河左岸。污 (略) 及800米尾水暗管道不属于本项目范围。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有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项目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污泥脱水机房内污泥脱水机加罩封闭,设置排气管道收集;污泥暂存间设置风管,通过吸风口收集,集中收集后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的工艺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60%以上)处理,且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屋顶面排放。

无组织废气有未收集的恶臭气体、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分析小室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等;厂区设置绿化隔离带, (略) 两边种植花草树木,降低各无组织废气污染影响。污泥存储区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泥应密闭储存,禁止敞开存放,采用全封闭式污泥脱水机,加强臭气单元收集负压措施;各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项目设置以“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反应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为界外扩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泵、风机、格栅除污机等设备;选用低噪、低振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单独基础,加设减振垫;空压机、风机应自带减振底座,安装减振基础,主排风管在风气出口配置消声器,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高噪设备应远离噪声敏感区和厂界,布置于厂区中部;加强各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有废水处理栅渣、沉砂、废滤布、废包装,及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一座有效容积60m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设计贮存能力6t),用于分类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废滤布连同生活垃圾一起每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建设一座有效容积15m3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建造和管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贮存能力为1.5t),用于分类暂存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紫外线灯管、废机油、废气废水填料、在线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每年委托转移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污泥暂定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时,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如为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处置,如为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贮存和处置。污泥经处理后临时暂存于贮泥池,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项目应按照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进行设计,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设备养护;管线铺设采用可视化原则。

项目划分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池、综合处理池、芬顿催化氧化系统、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加药间、污泥泵房、污泥脱水机房、贮泥池、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埋地管道)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计量池、分析小室)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n/s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和1个土壤环境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氨氮、耗氧量、LAS、硫化物、总大肠菌群数、氰化物;土壤环境监测因子为氨氮、氰化物、氟化物。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主要环境风险为污水及恶臭气体硫化氢、氨等泄漏和超标排放;项目与重要污水排放企业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停运时排水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甚至停止污水排放,并启用企业事故池。项目污染物治理设备定期检修,关键设备一用一备,定期巡查、保养、维修,废水总排口设置废水超标报警系统,废气治理采用PLC自动控制系统。 (略) 电源和应急事故池,建立环保机构,配置必要仪器设备,加强职工培训,规范操作,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各池周围建设围堰及其导排水系统,与事故池相连通,防渗系数须满足10-7cm/s,作为一级防控措施;1500m3事故水池作为二级防控措施;尾水及雨水总排口处设置挡板、阀门等切断措施,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作为三级防控措施。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污染物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正式运营前须取得项目入河排污口许可。

(八)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cr、氨氮排放量须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6.5t/a、NH3-N3.65t/a)。

公参说明

环评期间,建设单 (略) 上发布公告及现场发布调查表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在石 (略) 上发布了2次公示,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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