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万吨废矿物油1万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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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2万吨废矿物油1万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袁河钢铁深加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新余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危废利用量由5000t/a增加到*t/a,其中废矿物油*t/a,油泥*t/a,废机油滤芯5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废气、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油泥原料池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热解废气、管式加热炉废气、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废气、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氨、硫化氢。 1.导热油炉燃烧废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 废矿物油蒸馏工序加热装置导热油炉和蒸汽锅炉燃烧废气各自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一套“碱液喷淋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要求。 2.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油泥原料池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热解废气和管式加热炉废气 (1)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 废润滑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来源于废润滑油闪蒸塔、蒸馏塔、分子蒸馏器油气分水罐,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入管式焚烧炉焚烧。 (2)油泥原料池废气 油泥经危废专用运输车运至厂区内后进入油泥原料池暂存,油泥在原料池暂存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该股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管式焚烧炉焚烧处理。 (3)危废暂存库废气 危废暂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管式焚烧炉焚烧。 (4)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厌氧池等会产生臭气和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送至管式焚烧炉焚烧。 (5)热解废气 热解炉热解不凝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热解加热炉作为燃料,不足部分由自产燃料油补充,热解加热炉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入管式加热炉进一步焚烧处理。 (6)管式加热炉废气 以上废润滑油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热解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各自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管式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废气经过一套碱液喷淋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2#)外排。管式焚烧炉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 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分别经各自密闭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带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过1根20m高排气筒(3#)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限值要求。 4.无组织废气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装卸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氨及非*烷总烃、生产装置区产生的非*烷总烃、危废暂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等。项目在装卸过程采取全密闭装载方式以及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方式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罐区采用高效密封储罐并安装呼吸阀,同时在罐体呼吸阀处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及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来降低无组织排放量,罐区物料装卸采用密闭及液下装载等方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设备的密封性,对管线、泵、阀门等重点部位实施监控,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过程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装置停工吹扫时制定完善的方案,管线吹扫接头不使用时用管帽堵死,有效杜绝和减少跑冒滴漏污染物;危废暂存库使其呈微负压状态,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采取上 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房外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2S、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废润滑油蒸馏塔顶馏分油水分离废水、热解油水分离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取“隔油+汽提+铁碳+芬顿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气浮+UASB+A/O+沉淀”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及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杂用水标准从严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蒸馏冷却水为清下水,蒸馏冷却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闪蒸塔、冷水塔、管式炉脱硫塔、引风机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一般为75~9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以及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原料预处理油泥、闪蒸塔及蒸馏塔蒸馏渣、白土渣、废石英砂、废机油滤芯预处理产生的废铁和废纸、废水处理浮油、浮渣和油泥、废活性炭等作为热解线原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进入废润滑油加工装置综合利用;废布袋及收尘灰、废耐火砖、废劳保用品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热解渣暂按危废管理,后续试生产时进行危废鉴定,经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膜、废气处理沉渣及废水处理生化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在厂区南侧设置一座230m2危废暂存库(按照2个月的贮存能力计),油泥料池占地面积176m2,油泥吨桶暂存处占地面积220m2,危废暂存库、油泥料池、油泥吨桶暂存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一座250m2一般固废暂存库,按转运周期2个月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废水储罐区、废水处理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成品及原料油储罐区、装卸区、蒸馏车间、锅炉房、精制车间、事故应急池、油泥料池、热解主炉区、吨桶区、危废暂存库等)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监控,在厂区及周边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和3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加强定期监测,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润滑油、油泥及机油滤芯、轻质燃料油、150基础油、尾油以及卷材基础油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判定,该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环境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 为防止泄漏,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全厂需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683m3的初期雨水池,现有3座45m3初期雨水池,需新增一个有效容积为548m3的初期雨水池。全厂需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396m3的事故池,本项目已建一个45m3和一个220m3事故水池,需新增1座有效容积为131m3事故水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装卸区、原料罐区、成品罐区、蒸馏车间(装置区1)、精制车间(装置区2)、热解及卷材基础油调配车间、废水处理站以及危废暂存库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和 (略) 出具的测绘报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医药及食品企业等敏感目标,最近的敏感点为北面的松陂村,距离本项目厂界1259.3m,距离无组织面源最近距离1359.5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年处理*吨废矿物油*吨油泥5000吨废机油滤芯再生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袁河钢铁深加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新余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危废利用量由5000t/a增加到*t/a,其中废矿物油*t/a,油泥*t/a,废机油滤芯5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废气、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油泥原料池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热解废气、管式加热炉废气、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废气、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氨、硫化氢。 1.导热油炉燃烧废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 废矿物油蒸馏工序加热装置导热油炉和蒸汽锅炉燃烧废气各自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一套“碱液喷淋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要求。 2.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油泥原料池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热解废气和管式加热炉废气 (1)废润滑油加工不凝气 废润滑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来源于废润滑油闪蒸塔、蒸馏塔、分子蒸馏器油气分水罐,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入管式焚烧炉焚烧。 (2)油泥原料池废气 油泥经危废专用运输车运至厂区内后进入油泥原料池暂存,油泥在原料池暂存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该股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管式焚烧炉焚烧处理。 (3)危废暂存库废气 危废暂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管式焚烧炉焚烧。 (4)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厌氧池等会产生臭气和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送至管式焚烧炉焚烧。 (5)热解废气 热解炉热解不凝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热解加热炉作为燃料,不足部分由自产燃料油补充,热解加热炉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入管式加热炉进一步焚烧处理。 (6)管式加热炉废气 以上废润滑油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热解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各自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管式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废气经过一套碱液喷淋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2#)外排。管式焚烧炉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执行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 废机油滤芯暂存、破碎、白土反应釜及脱色罐废气分别经各自密闭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带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过1根20m高排气筒(3#)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限值要求。 4.无组织废气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装卸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烷总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氨及非*烷总烃、生产装置区产生的非*烷总烃、危废暂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等。项目在装卸过程采取全密闭装载方式以及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方式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罐区采用高效密封储罐并安装呼吸阀,同时在罐体呼吸阀处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及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来降低无组织排放量,罐区物料装卸采用密闭及液下装载等方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设备的密封性,对管线、泵、阀门等重点部位实施监控,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过程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装置停工吹扫时制定完善的方案,管线吹扫接头不使用时用管帽堵死,有效杜绝和减少跑冒滴漏污染物;危废暂存库使其呈微负压状态,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采取上 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房外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H2S、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废润滑油蒸馏塔顶馏分油水分离废水、热解油水分离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取“隔油+汽提+铁碳+芬顿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气浮+UASB+A/O+沉淀”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及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杂用水标准从严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蒸馏冷却水为清下水,蒸馏冷却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新余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闪蒸塔、冷水塔、管式炉脱硫塔、引风机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一般为75~95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以及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原料预处理油泥、闪蒸塔及蒸馏塔蒸馏渣、白土渣、废石英砂、废机油滤芯预处理产生的废铁和废纸、废水处理浮油、浮渣和油泥、废活性炭等作为热解线原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进入废润滑油加工装置综合利用;废布袋及收尘灰、废耐火砖、废劳保用品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热解渣暂按危废管理,后续试生产时进行危废鉴定,经鉴定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为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膜、废气处理沉渣及废水处理生化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在厂区南侧设置一座230m2危废暂存库(按照2个月的贮存能力计),油泥料池占地面积176m2,油泥吨桶暂存处占地面积220m2,危废暂存库、油泥料池、油泥吨桶暂存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一座250m2一般固废暂存库,按转运周期2个月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废水储罐区、废水处理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成品及原料油储罐区、装卸区、蒸馏车间、锅炉房、精制车间、事故应急池、油泥料池、热解主炉区、吨桶区、危废暂存库等)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监控,在厂区及周边设3个地下水监控井和3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加强定期监测,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润滑油、油泥及机油滤芯、轻质燃料油、150基础油、尾油以及卷材基础油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判定,该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环境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 为防止泄漏,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全厂需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683m3的初期雨水池,现有3座45m3初期雨水池,需新增一个有效容积为548m3的初期雨水池。全厂需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396m3的事故池,本项目已建一个45m3和一个220m3事故水池,需新增1座有效容积为131m3事故水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装卸区、原料罐区、成品罐区、蒸馏车间(装置区1)、精制车间(装置区2)、热解及卷材基础油调配车间、废水处理站以及危废暂存库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和 (略) 出具的测绘报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医药及食品企业等敏感目标,最近的敏感点为北面的松陂村,距离本项目厂界1259.3m,距离无组织面源最近距离1359.5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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