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锂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10000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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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锂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10000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鑫锂 (略) 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6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鑫锂 (略) 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石盖塘片区盛世大道北侧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湖南鑫锂 (略)

项目概况

湖南鑫锂 (略) 拟投资建设的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 (略) 经开区石盖塘片区盛世大道北侧 (略) 厂区,项目总占地面积4735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主要对已不可再进行梯次利用的废锂离子电池进行破碎回收,不涉及热解、冶炼,属废电池的初级综合回收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锂离子电池回收生产线及配套相关设施,不包括正负极生产线建设内容:设2条生产线,设计年处理*吨废旧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粉、铜粉、铝粉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有喷淋塔废水、化学放

电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碱液喷淋水每3个月更换一次,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外排;项目化学放电盐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由废旧锂电池供应商拉回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内已建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进入石盖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为负压作业,生产设备为密闭设置,项目2条生产线,共设4根排气筒,每条生产线各2根。项目撕碎与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塔+原位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多管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 A 表 A.1 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撕碎机、烘干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的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未沾染电解液的废包装袋、人工剥离外壳、喷淋沉渣、废催化剂、喷淋塔废液、铝壳、隔膜、回收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沾染电解液的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5、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100%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被调查对象普遍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增长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鑫锂 (略) 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6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鑫锂 (略) 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石盖塘片区盛世大道北侧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湖南鑫锂 (略)

项目概况

湖南鑫锂 (略) 拟投资建设的丽晶年回收拆解及物理加工*吨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项 (略) 经开区石盖塘片区盛世大道北侧 (略) 厂区,项目总占地面积4735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主要对已不可再进行梯次利用的废锂离子电池进行破碎回收,不涉及热解、冶炼,属废电池的初级综合回收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锂离子电池回收生产线及配套相关设施,不包括正负极生产线建设内容:设2条生产线,设计年处理*吨废旧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粉、铜粉、铝粉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有喷淋塔废水、化学放

电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碱液喷淋水每3个月更换一次,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外排;项目化学放电盐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由废旧锂电池供应商拉回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内已建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进入石盖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2、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为负压作业,生产设备为密闭设置,项目2条生产线,共设4根排气筒,每条生产线各2根。项目撕碎与烘干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塔+原位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0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多管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表5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 A 表 A.1 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撕碎机、烘干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的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未沾染电解液的废包装袋、人工剥离外壳、喷淋沉渣、废催化剂、喷淋塔废液、铝壳、隔膜、回收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沾染电解液的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5、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100%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被调查对象普遍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增长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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