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省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略) 鸿山镇*堡集控区20号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毛工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鸿山镇*堡集控区20号; 项目投资:*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采用尿素水解工艺,水解器采用公用制,共设置2水解器,一运一备,每台水解器设计水解出氨的能力不低于660kg/h。 项目行业分类:第D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D4411)。 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不存在电离辐射源,且无辐射使用情况。 |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项目职务 | 姓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岳忠周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魏 强 | 高级工程师 | |
罗洁茹 | 工程师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盐酸及氯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氨、尿素、二氧化碳。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果: 通过类比调查,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害因素和物理因素均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属于第D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D4411),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议建设单位对应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晚上辅助用室的设置; 4、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完善辅助用室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略) 鸿山镇*堡集控区20号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毛工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鸿山镇*堡集控区20号; 项目投资:*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福建省 (略) 2×60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采用尿素水解工艺,水解器采用公用制,共设置2水解器,一运一备,每台水解器设计水解出氨的能力不低于660kg/h。 项目行业分类:第D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D4411)。 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不存在电离辐射源,且无辐射使用情况。 |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
项目职务 | 姓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岳忠周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魏 强 | 高级工程师 | |
罗洁茹 | 工程师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盐酸及氯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氨、尿素、二氧化碳。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评价结果: 通过类比调查,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害因素和物理因素均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属于第D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D4411),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议建设单位对应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晚上辅助用室的设置; 4、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完善辅助用室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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