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示-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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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示-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3

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环县

龙源(环县) (略)

甘肃 (略)

项 (略) 环县芦家湾乡,本期新建330kV升压站1座,配套建360MVA主变一台,采用户外布置,建设330kV进出线间隔1回,本项目周边不涉及电磁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的0.072%。

1.电磁辐射:通过使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宣传;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抬高输电线路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以保证升压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和类比监测,本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后,升压站四周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升压站内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64m3/d,生活污水排入12.5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芦家湾乡生活污水处理站。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事故油。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升压站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设置10㎡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及时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新建19m3事故油坑及95m3事故油池一座,当升压站主变发生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经变压器下方排油槽排入事故油坑,利用现有排油系统收集至事故油池,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理站 0934-*(电话) 0934-*(传真) *@*63.com(邮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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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3

龙源环县芦家湾3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330千伏汇集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环县

龙源(环县) (略)

甘肃 (略)

项 (略) 环县芦家湾乡,本期新建330kV升压站1座,配套建360MVA主变一台,采用户外布置,建设330kV进出线间隔1回,本项目周边不涉及电磁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的0.072%。

1.电磁辐射:通过使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宣传;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抬高输电线路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以保证升压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和类比监测,本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后,升压站四周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升压站内主变压器产生的噪声,通过预测可知,本项目升压站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64m3/d,生活污水排入12.5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芦家湾乡生活污水处理站。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事故油。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升压站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设置10㎡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及时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新建19m3事故油坑及95m3事故油池一座,当升压站主变发生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经变压器下方排油槽排入事故油坑,利用现有排油系统收集至事故油池,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理站 0934-*(电话) 0934-*(传真) *@*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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