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7日,阿勒泰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阿勒泰 (略) 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勒泰 (略) 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哈巴河县城东北12km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方案设计确定矿山开采规模为*t/a,矿区面积0.484km2,开采标高是654m~154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勒泰 (略)
联系人:周国强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略) 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阿勒泰 (略)
2024年5月2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7日,阿勒泰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阿勒泰 (略) 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阿勒泰 (略) 新疆哈巴河县托库孜巴依金矿开采改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哈巴河县城东北12km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方案设计确定矿山开采规模为*t/a,矿区面积0.484km2,开采标高是654m~154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勒泰 (略)
联系人:周国强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略) 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阿勒泰 (略)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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