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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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 (略) 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秀屿石门澳产业园

福 (略)

厦门 (略)

本工程利用废旧纺织品处理生成的颗粒料生产PET切片生产,预计产能年产*吨PET切片。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分别年产*吨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PET切片,三期、四期工程分别年产*吨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PET切片。项目总投资7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亿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

①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艺废气、各类储罐的放空尾气、及釜残,通过高温氧化炉焚烧处理。4套高温氧化炉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装置+急冷+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4座50m高烟囱排放。

②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SCR脱硝+余热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湿式电除尘”处理达标通过1座50m高烟囱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酸碱二级喷淋+化学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危险废物储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石灰石仓和灰仓经自身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排放。

根据环评预测,在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①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等。

②项目建设两套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的污水工艺系统。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一期和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三期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厂区三期和四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口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排放口。

③高浓度废水采用“高浓度废水调节池+水质调整池+UASB厌氧罐+厌氧沉淀池”预处理后与一般浓度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再进入“综合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A/O)+二沉池+反应三池”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全厂废水间接排放,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对特殊设备采取防溢流等措施,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跟踪监测等措施。物料装卸、管道阀门等连接处滴漏,地面冲洗溢流及废气污染物沉降等可能对浅层地下水和土壤表层造成轻微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做好罐区、污水系统的维护、检修,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根据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 制定污染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有效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

对高噪声设备的基础应作减振处理;在平面布局时,应尽量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离厂界距离较远的位置,同时将声级高的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地面,避免露天或者高空安置,以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周围和 (略) 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及釜残;高温氧化炉焚烧产生的飞灰、底渣、废弃除尘布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化污泥)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导热油炉系统产生的炉渣、脱硫石膏、飞灰、废弃除尘布袋、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等。滤渣、釜残直接进入高温氧化炉进行处理。厂区设置一间725m2危废暂存间,1座1131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六、环境风险管理

罐区设置围堰、建设单位拟设1个有效容积6000m3事故水池,本项目事故废水量为5967.6m3,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行后全厂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事故池配备与园区公共事故池联通的泵、管道等附件,保证极端事故下,事故废水可进入园区公共事故池,杜绝事故废水直接外排。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 (略) 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秀屿石门澳产业园

福 (略)

厦门 (略)

本工程利用废旧纺织品处理生成的颗粒料生产PET切片生产,预计产能年产*吨PET切片。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分别年产*吨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PET切片,三期、四期工程分别年产*吨循环再生绿色功能性PET切片。项目总投资73.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亿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

①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艺废气、各类储罐的放空尾气、及釜残,通过高温氧化炉焚烧处理。4套高温氧化炉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装置+急冷+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达标后通过4座50m高烟囱排放。

②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SCR脱硝+余热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湿式电除尘”处理达标通过1座50m高烟囱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酸碱二级喷淋+化学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危险废物储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石灰石仓和灰仓经自身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排放。

根据环评预测,在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

①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厂区初期雨水等。

②项目建设两套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的污水工艺系统。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一期和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三期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厂区三期和四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口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排放口。

③高浓度废水采用“高浓度废水调节池+水质调整池+UASB厌氧罐+厌氧沉淀池”预处理后与一般浓度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再进入“综合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A/O)+二沉池+反应三池”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全厂废水间接排放,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对特殊设备采取防溢流等措施,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跟踪监测等措施。物料装卸、管道阀门等连接处滴漏,地面冲洗溢流及废气污染物沉降等可能对浅层地下水和土壤表层造成轻微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做好罐区、污水系统的维护、检修,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根据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 制定污染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有效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

对高噪声设备的基础应作减振处理;在平面布局时,应尽量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离厂界距离较远的位置,同时将声级高的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地面,避免露天或者高空安置,以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厂区周围和 (略) 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及釜残;高温氧化炉焚烧产生的飞灰、底渣、废弃除尘布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化污泥)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导热油炉系统产生的炉渣、脱硫石膏、飞灰、废弃除尘布袋、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等。滤渣、釜残直接进入高温氧化炉进行处理。厂区设置一间725m2危废暂存间,1座1131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六、环境风险管理

罐区设置围堰、建设单位拟设1个有效容积6000m3事故水池,本项目事故废水量为5967.6m3,能够满足本项目运行后全厂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事故池配备与园区公共事故池联通的泵、管道等附件,保证极端事故下,事故废水可进入园区公共事故池,杜绝事故废水直接外排。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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