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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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文 (略) 新建X射线探伤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45号

2024-5-17

2

成都晨发泰达 (略) 新增工业X射线CT机项目

川环审批〔2024〕46号

2024-5-17

3

中国航 (略) 数字化检测系统X射线探伤机项目

川环审批〔2024〕47号

2024-5-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文 (略) 新建X射线探伤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45号

2024-5-17

2

成都晨发泰达 (略) 新增工业X射线CT机项目

川环审批〔2024〕46号

2024-5-17

3

中国航 (略) 数字化检测系统X射线探伤机项目

川环审批〔2024〕47号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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