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台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及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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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台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及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我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步伐,根据《关于公布 2024 (略) 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3〕286 号)《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天数发〔2024〕1号)《天台县进一步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行动方案(2024年)》(天数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天台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及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试点企业须在天台县域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建立专班并明确专门负责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

2.试点企业要求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3.项目实施原则上应在申报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报资料

1.《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

2.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费用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补助方式。列入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对其软件和配套硬件投资总额100万元以内的(不含税),按第一批(应达到数字化改造2.0及以上)、第二批、第三批分别给予50%、40%、30%补助,其中软件部分占比需在80%以上,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天台县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含一般类数字化改造)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

1.企业资质。须在天台县域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比较明确的需求,有一定的数字化基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

2.项目类别。

(1)N+X数字化改造项目。满足条件的各行业规上企业均可申请(附件3)。

(2)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投入费用在20万元以上(不含税)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申请。

3.补助范围。企业数字化改造应聚焦产品及工艺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仓储物流、数据互联互通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软件,与数字化改造项目相关的硬件例如数据采集、设备连接等可列入支持范围,但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

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限为自申报后6个月内。

5.补助方式。按照N+X数字化改造项目和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予以分档补贴,其中N+X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项目投入50%以内、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补助来源为天台桐乡共富结对帮扶数改资金(具体以桐乡经信局相关文件为准);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原则上按项目投入30%以内,具体以天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为准,补助来源为天台县工业扶持政策资金。

(二)申报资料

1.天台县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费用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申报类别。企业申报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N+X数字化改造项目和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应选择一个类别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前 (略) 级试点资金和共富结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完为止;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在本通知发布后企业均可申报但原则上要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2.申报节点。各属地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属地内申报单位项目进行审核盖章,报至县经信商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推进科。其中申报企业的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于5月31日前上报;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和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于6月15日前上报。各申报企业要对提供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联系人:茅潇俊,电话:0576-*。

3.申报补助。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可采用监理等方式加强督促,确保实施过程合规达效。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审计后,由县经信商务局根据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效进度,动态组织评审程序确定相应批次或范围,其中试点企业数原则上按申报企业数的30%、50%、20%确定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次,也可结合专家评审建议和企业实效,入选试点企业数可相应浮动。对入选试点的企业项目,由县经信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明确资金奖励方案,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资金补助。

附件1: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天台县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申报表

附件3: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4: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评价分级(参考)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日

附件.doc

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我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步伐,根据《关于公布 2024 (略) 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3〕286 号)《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天数发〔2024〕1号)《天台县进一步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行动方案(2024年)》(天数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天台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及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试点企业须在天台县域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建立专班并明确专门负责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

2.试点企业要求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3.项目实施原则上应在申报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报资料

1.《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

2.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费用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补助方式。列入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对其软件和配套硬件投资总额100万元以内的(不含税),按第一批(应达到数字化改造2.0及以上)、第二批、第三批分别给予50%、40%、30%补助,其中软件部分占比需在80%以上,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天台县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含一般类数字化改造)

(一)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

1.企业资质。须在天台县域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比较明确的需求,有一定的数字化基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纳入失信名单。

2.项目类别。

(1)N+X数字化改造项目。满足条件的各行业规上企业均可申请(附件3)。

(2)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投入费用在20万元以上(不含税)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申请。

3.补助范围。企业数字化改造应聚焦产品及工艺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仓储物流、数据互联互通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软件,与数字化改造项目相关的硬件例如数据采集、设备连接等可列入支持范围,但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

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限为自申报后6个月内。

5.补助方式。按照N+X数字化改造项目和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予以分档补贴,其中N+X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项目投入50%以内、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补助来源为天台桐乡共富结对帮扶数改资金(具体以桐乡经信局相关文件为准);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原则上按项目投入30%以内,具体以天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为准,补助来源为天台县工业扶持政策资金。

(二)申报资料

1.天台县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费用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申报类别。企业申报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N+X数字化改造项目和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应选择一个类别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前 (略) 级试点资金和共富结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完为止;一般类数字化改造项目在本通知发布后企业均可申报但原则上要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2.申报节点。各属地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属地内申报单位项目进行审核盖章,报至县经信商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推进科。其中申报企业的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于5月31日前上报;企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合同和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于6月15日前上报。各申报企业要对提供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联系人:茅潇俊,电话:0576-*。

3.申报补助。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可采用监理等方式加强督促,确保实施过程合规达效。企业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审计后,由县经信商务局根据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效进度,动态组织评审程序确定相应批次或范围,其中试点企业数原则上按申报企业数的30%、50%、20%确定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次,也可结合专家评审建议和企业实效,入选试点企业数可相应浮动。对入选试点的企业项目,由县经信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明确资金奖励方案,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资金补助。

附件1: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2:天台县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申报表

附件3: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4: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评价分级(参考)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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