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投标邀请函
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投标邀请函
致:福建省 (略) 、福建 (略)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根据县文旅局批复(诏文旅[2024]2号)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由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委托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为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为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 工程发包价:*.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到福建省 (略)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3日下午15: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3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福建省 (略) 会议室(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 ;
地址:诏安县梅洲乡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 (略) ;
地址: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致:福建省 (略) 、福建 (略) 、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根据县文旅局批复(诏文旅[2024]2号)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由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委托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为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为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梅洲乡梅溪城隍庙修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 工程发包价:*.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到福建省 (略) (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3日下午15: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3日下午15:30时;提交地点:福建省 (略) 会议室(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梅洲老年协会 ;
地址:诏安县梅洲乡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 (略) ;
地址:诏安县南诏 (略) 场13幢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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