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拟对浙江乐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送至邮箱
2024年5月22日拟对浙江乐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5月22日拟对浙江乐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 05- 22 08: 37 | 浏览次数: | |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乐 (略) 扩建项目 | (略) 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龙路 123 号 | 浙江乐 (略) | (略) (略) | 公司总投资500万元,拟利用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龙路 123 号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购置裹粽操作台、烧煮设备、清洗线、油炸线等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增产八宝饭10000吨、粽子2000吨、畜禽水产类真空包装食品4000吨、年糕1500吨、预制菜3000吨、腌腊肉制品2500吨、果蔬罐头100吨的生产能力。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经预处理 (略) 秀洲区油车港镇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油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臭气经封闭收集后,再由碱液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原料残渣、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滤材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委托嘉兴 (略) 进行焚烧处置;废弃油 (略)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包装物、废灯管和废滤布暂时在危废仓库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
|
|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2024年5月22日拟对浙江乐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 05- 22 08: 37 | 浏览次数: | |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乐 (略) 扩建项目 | (略) 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龙路 123 号 | 浙江乐 (略) | (略) (略) | 公司总投资500万元,拟利用秀洲区油车港镇正龙路 123 号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购置裹粽操作台、烧煮设备、清洗线、油炸线等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增产八宝饭10000吨、粽子2000吨、畜禽水产类真空包装食品4000吨、年糕1500吨、预制菜3000吨、腌腊肉制品2500吨、果蔬罐头100吨的生产能力。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经预处理 (略) 秀洲区油车港镇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油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臭气经封闭收集后,再由碱液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原料残渣、一般废包装物和废滤材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委托嘉兴 (略) 进行焚烧处置;废弃油 (略)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包装物、废灯管和废滤布暂时在危废仓库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
|
|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33
查看详情》
招投标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