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广东天骄科技有限公司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广东天骄科技有限公司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广东天骄科技有限公司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白沙 (略) 口 | ||||||||||||||||||||||||||||||||||||||||||||||||||||||||||||||||||||||||||||||||||||||||||||||||||||||||||||||||||||||||||||||||||||||||
环评机构 | (略) 蓝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江城区白沙 (略) 口,其中心地理坐标:E111°51′49.683″,N21°52′23.660″。本项目主要从事厨房用具和金属配件的生产,占地面积约*.71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年产不锈钢厨房用具*套、硅胶厨房用具*套、金属粉末成型精密配件*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用作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论述。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打磨粉尘 本项目不锈钢板零部件打磨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拟通过在岗位旁设置集尘管利用风机抽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G2)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抽排风系统,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及厂界四周种植绿化植物,预计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的要求。 (2)有机废气 本项目硅胶成型有机废气拟在硅胶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制粒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拟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3)排放,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建设单位拟通过在每台注射机成型部位均设置一个集气罩,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4)排放,脱脂废气拟在脱脂炉的燃烧装置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G5、G6)排放。 项目制粒、注射成型、脱脂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制粒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硅胶成型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中两者较严者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打磨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天然气燃烧尾气烟尘、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SO2、NOx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SO2、NOx参考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烧结废气 项目烧结炉分三种,真空烧结炉、电热链条烧结炉、电气混合链条烧结炉,真空烧结炉烧结过程产生颗粒物,拟在每台设备排气口均直接连接集气管,最后汇合成1根15m排气筒(G7)排放;电热链条烧结炉烧结过程产生颗粒物,拟在设备排气系统直接连接15m排气筒(G8)排放。烧结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金属热处理炉颗粒物二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排放SO2、NOx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略) (略) 自来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用水,水磨用水,清洗用水,喷淋除尘用水,制氢机用水,注射机、烧结炉设备间接冷却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员工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水。 1)设备间接冷却用水: 本项目制粒机、注射机、烧结炉设备间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新鲜水。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量约4t/h、32t/d,蒸发损耗量约10%,补充新鲜用水量为3.2t/d,1056t/a。 2)清洗用水: 本项目清洗的目的是去除不锈钢零部件表面的油污杂质,同时起到防锈作用,因此清洗时需加入清洗剂、防锈剂,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Na+等,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洗用水循环水量为1t/h、8t/d,蒸发损耗量约10%,补充新鲜水量约为0.8t/d,264t/a。每台清洗机配套设置清洗水槽,清洗槽容积约为0.6m3,4台清洗机清洗水槽总容积约为2.4m3,有效容积占总容积的80%,则有效容积约为2m3。清洗废水循环使用,约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废水由水泵抽至水磨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水磨工序,即清洗废水每年更换约为8t,则清洗废水总新鲜用水量约为272t/a。 3)水磨用水: 本项目湿式打磨采用边喷水边加工的方式,水磨废水排入沉淀池中,水磨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金属碎屑,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无水磨废水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水磨用水循环水量为2t/h、16t/d,补充新鲜水量约为1.6t/d,528t/a,沉淀池沉渣每三个月定期清理 (略) 回收。沉淀池清理的沉渣量约为25t/a,含水率约85%,带走的水分约为21t/a,即需补充用水总量为549t/a,其中清洗废水回用水8t/a,新鲜水541t/a。 4)喷淋除尘用水: 本项目干式打磨粉尘,拟采用集尘管收集至水喷淋装置,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制粒粉尘和有机废气拟采用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淋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定期清理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无喷淋废水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喷淋除尘循环水量为2t/h、16t/d,补充水量约为1.6t/d,528t/a,沉渣每三个月定期清理 (略) 回收。沉渣量约7t/a,含水率约85%,沉渣带走的水分约为6t/a,即需补充用水总量为534t/a,其中新鲜水用量为512t/a,纯水制备废水回用水22t/a。 5)制氢机用水: 本项目制氢机使用*醇与脱盐水(纯水)按照一定的比例制备氢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醇与脱盐水(纯水)的质量浓度约为50%,*醇用量为50t,则脱盐水(纯水)为50t,因此本项目制氢机脱盐水(纯水)制备用水72t/a,脱盐水(纯水)产生量为50t/a,脱盐水(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22t/a,脱盐水(纯水)制备废水主要是硬度较高,因此可用作喷淋除尘用水。 6)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定员120人,其中20人在厂内住宿,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中的通用值28m3/人?a,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中的通用值38m3/人?a,不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按28m3/人?a计,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按33m3/人?a计,年工作日按330天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460t/a,折合10.5t/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14t/a,折合9.4t/d。此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T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经市 (略)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生产设备只要采减振、隔声等措施,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实体墙阻隔衰减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值不大,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沉渣、钢板边角料、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修边边角料、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人,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 计,年工作日330天,则预计生活垃圾量约为60kg/d,19.8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 ①钢板边角料 钢板冲床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钢板边角料产生量约4t/a,收 (略) 处理。 ②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注射成型过程会产生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5t/a,收 (略) 处理。 ③修边边角料 项目注射后的半成品修边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0.5t/a,收 (略) 处理。 ④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硅胶成型过程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3t/a,收 (略) 处理。 ⑤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编织袋、包装袋等,产生量约1t/a,收 (略) 处理。 ⑥沉渣 项目水磨废水、水喷淋除尘废水定期清理后产生的沉渣,沉渣含水率约85%,产生量约为32t/a,收 (略) 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②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产生量为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采用铁桶密闭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量约0.1t/a,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若不慎混入生活垃圾,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豁免物质,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34。 表4-1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2 危险废物汇总表
表4-3危险废物暂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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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广东天骄科技有限公司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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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白沙 (略) 口 | ||||||||||||||||||||||||||||||||||||||||||||||||||||||||||||||||||||||||||||||||||||||||||||||||||||||||||||||||||||||||||||||||||||||||
环评机构 | (略) 蓝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厨房用具和金属精密配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江城区白沙 (略) 口,其中心地理坐标:E111°51′49.683″,N21°52′23.660″。本项目主要从事厨房用具和金属配件的生产,占地面积约*.71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年产不锈钢厨房用具*套、硅胶厨房用具*套、金属粉末成型精密配件*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用作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论述。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打磨粉尘 本项目不锈钢板零部件打磨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拟通过在岗位旁设置集尘管利用风机抽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G2)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本项目打磨粉尘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抽排风系统,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及厂界四周种植绿化植物,预计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的要求。 (2)有机废气 本项目硅胶成型有机废气拟在硅胶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1)排放,制粒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拟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G3)排放,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建设单位拟通过在每台注射机成型部位均设置一个集气罩,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4)排放,脱脂废气拟在脱脂炉的燃烧装置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G5、G6)排放。 项目制粒、注射成型、脱脂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制粒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硅胶成型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中两者较严者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打磨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天然气燃烧尾气烟尘、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金属热处理炉二级标准,SO2、NOx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者;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SO2、NOx参考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烧结废气 项目烧结炉分三种,真空烧结炉、电热链条烧结炉、电气混合链条烧结炉,真空烧结炉烧结过程产生颗粒物,拟在每台设备排气口均直接连接集气管,最后汇合成1根15m排气筒(G7)排放;电热链条烧结炉烧结过程产生颗粒物,拟在设备排气系统直接连接15m排气筒(G8)排放。烧结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金属热处理炉颗粒物二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排放SO2、NOx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略) (略) 自来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用水,水磨用水,清洗用水,喷淋除尘用水,制氢机用水,注射机、烧结炉设备间接冷却用水,生活用水主要是员工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水。 1)设备间接冷却用水: 本项目制粒机、注射机、烧结炉设备间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新鲜水。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量约4t/h、32t/d,蒸发损耗量约10%,补充新鲜用水量为3.2t/d,1056t/a。 2)清洗用水: 本项目清洗的目的是去除不锈钢零部件表面的油污杂质,同时起到防锈作用,因此清洗时需加入清洗剂、防锈剂,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Na+等,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洗用水循环水量为1t/h、8t/d,蒸发损耗量约10%,补充新鲜水量约为0.8t/d,264t/a。每台清洗机配套设置清洗水槽,清洗槽容积约为0.6m3,4台清洗机清洗水槽总容积约为2.4m3,有效容积占总容积的80%,则有效容积约为2m3。清洗废水循环使用,约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废水由水泵抽至水磨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水磨工序,即清洗废水每年更换约为8t,则清洗废水总新鲜用水量约为272t/a。 3)水磨用水: 本项目湿式打磨采用边喷水边加工的方式,水磨废水排入沉淀池中,水磨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金属碎屑,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无水磨废水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水磨用水循环水量为2t/h、16t/d,补充新鲜水量约为1.6t/d,528t/a,沉淀池沉渣每三个月定期清理 (略) 回收。沉淀池清理的沉渣量约为25t/a,含水率约85%,带走的水分约为21t/a,即需补充用水总量为549t/a,其中清洗废水回用水8t/a,新鲜水541t/a。 4)喷淋除尘用水: 本项目干式打磨粉尘,拟采用集尘管收集至水喷淋装置,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制粒粉尘和有机废气拟采用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喷淋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定期清理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无喷淋废水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喷淋除尘循环水量为2t/h、16t/d,补充水量约为1.6t/d,528t/a,沉渣每三个月定期清理 (略) 回收。沉渣量约7t/a,含水率约85%,沉渣带走的水分约为6t/a,即需补充用水总量为534t/a,其中新鲜水用量为512t/a,纯水制备废水回用水22t/a。 5)制氢机用水: 本项目制氢机使用*醇与脱盐水(纯水)按照一定的比例制备氢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醇与脱盐水(纯水)的质量浓度约为50%,*醇用量为50t,则脱盐水(纯水)为50t,因此本项目制氢机脱盐水(纯水)制备用水72t/a,脱盐水(纯水)产生量为50t/a,脱盐水(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22t/a,脱盐水(纯水)制备废水主要是硬度较高,因此可用作喷淋除尘用水。 6)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定员120人,其中20人在厂内住宿,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中的通用值28m3/人?a,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中的通用值38m3/人?a,不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按28m3/人?a计,住宿员工生活用水定额按33m3/人?a计,年工作日按330天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3460t/a,折合10.5t/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14t/a,折合9.4t/d。此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T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经市 (略)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生产设备只要采减振、隔声等措施,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实体墙阻隔衰减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值不大,预计厂界排放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沉渣、钢板边角料、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修边边角料、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人,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 计,年工作日330天,则预计生活垃圾量约为60kg/d,19.8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 ①钢板边角料 钢板冲床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钢板边角料产生量约4t/a,收 (略) 处理。 ②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注射成型过程会产生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注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5t/a,收 (略) 处理。 ③修边边角料 项目注射后的半成品修边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0.5t/a,收 (略) 处理。 ④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硅胶成型过程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3t/a,收 (略) 处理。 ⑤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编织袋、包装袋等,产生量约1t/a,收 (略) 处理。 ⑥沉渣 项目水磨废水、水喷淋除尘废水定期清理后产生的沉渣,沉渣含水率约85%,产生量约为32t/a,收 (略) 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②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产生量为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采用铁桶密闭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量约0.1t/a,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若不慎混入生活垃圾,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豁免物质,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34。 表4-1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2 危险废物汇总表
表4-3危险废物暂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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