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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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城发集团: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22〕7号)、《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2024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县域统筹,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4年完成安仁乡泽坊村、石富村、白莲镇大王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村庄数41个(见附件2),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3个村庄管网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完成对3个村(泽坊村、石富村、大王村)污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4.62公里,接户管7.15公里。

  推进4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要求,推进全县41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2024年11月前,各乡(镇)需按要求完成村庄核查评估工作, (略) 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有关要求,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等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和疑似清单复核,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按规 (略) 监管清单。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要立足“投、建、管、运”一体化,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等,并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四)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每月至少抽查1个乡(镇)、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乡(镇)需按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属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并填报系统。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要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将乐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定期调度等。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县水利局配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延伸纳入河长制工作中统筹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附件:1.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2.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3.将乐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城发集团: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22〕7号)、《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2024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县域统筹,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4年完成安仁乡泽坊村、石富村、白莲镇大王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村庄数41个(见附件2),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3个村庄管网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完成对3个村(泽坊村、石富村、大王村)污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4.62公里,接户管7.15公里。

  推进4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要求,推进全县41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2024年11月前,各乡(镇)需按要求完成村庄核查评估工作, (略) 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有关要求,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等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和疑似清单复核,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按规 (略) 监管清单。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要立足“投、建、管、运”一体化,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等,并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四)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每月至少抽查1个乡(镇)、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乡(镇)需按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属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并填报系统。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要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将乐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定期调度等。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县水利局配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延伸纳入河长制工作中统筹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附件:1.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2.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3.将乐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城发集团: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22〕7号)、《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2024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县域统筹,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4年完成安仁乡泽坊村、石富村、白莲镇大王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村庄数41个(见附件2),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3个村庄管网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完成对3个村(泽坊村、石富村、大王村)污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4.62公里,接户管7.15公里。

  推进4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要求,推进全县41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2024年11月前,各乡(镇)需按要求完成村庄核查评估工作, (略) 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有关要求,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等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和疑似清单复核,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按规 (略) 监管清单。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要立足“投、建、管、运”一体化,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等,并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四)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每月至少抽查1个乡(镇)、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乡(镇)需按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属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并填报系统。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要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将乐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定期调度等。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县水利局配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延伸纳入河长制工作中统筹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附件:1.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2.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3.将乐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将乐生态环境局,城发集团: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将乐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22〕7号)、《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2024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县域统筹,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建设,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4年完成安仁乡泽坊村、石富村、白莲镇大王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村庄数41个(见附件2),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3个村庄管网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完成对3个村(泽坊村、石富村、大王村)污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污水主管网4.62公里,接户管7.15公里。

  推进4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 (略)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明农污提升办〔2024〕1号)要求,推进全县41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2024年11月前,各乡(镇)需按要求完成村庄核查评估工作, (略) 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有关要求,各乡镇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等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村庄黑臭水体排查和疑似清单复核,及时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按规 (略) 监管清单。

  (三)加快试点示范工程

  要立足“投、建、管、运”一体化,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模式等,并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样板工程,及时总结上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四)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每月至少抽查1个乡(镇)、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乡(镇)需按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属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并填报系统。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要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将乐生态环境局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定期调度等。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县水利局配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延伸纳入河长制工作中统筹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附件:1.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要求

   2.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3.将乐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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