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沪浦建(2024)FB*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 | | 建设单位(个人) |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张家浜楔形绿地翠柏路(金桥路-规划二路)新建工程 | 建 设 位 置 | 浦东新区金桥镇,张江镇,翠柏路(金桥路-规划二路) | 建 设 规 模 | 规划道路红线宽24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5米(人行道+绿化带)+15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绿化带),长约591.823米。新建马家浜桥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张家浜楔形绿地翠柏路(金桥路-规划二路)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建〔2024〕124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