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珞璜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双湾路可研的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珞璜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双湾路可研的批复
(略) 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珞璜 (略) 建设 (略) 可研的函》(珞璜府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江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 (略) 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江津府发〔2024〕39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珞璜 (略) 建设 (略) ;
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珞璜镇长合社区,起于杨家湾,止于田湾,全长约1.5公里。 (略) 基路面上进行硬化,建设标准为: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碎石调平层厚5厘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0厘米,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5个,设置深度40厘米、宽度50厘米的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0.*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元,预备费用9.*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略) 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珞璜 (略) 建设 (略) 可研的函》(珞璜府函〔2024〕57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江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 (略) 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江津府发〔2024〕39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珞璜 (略) 建设 (略) ;
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珞璜镇长合社区,起于杨家湾,止于田湾,全长约1.5公里。 (略) 基路面上进行硬化,建设标准为: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碎石调平层厚5厘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0厘米,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5个,设置深度40厘米、宽度50厘米的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2%。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0.*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元,预备费用9.*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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