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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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的公示公告

按照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4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现将项目名称、资金、建设内容及责任单位进行公示公告,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

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

二、项目资金

资金规模: 35万元

资金来源: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建设内容

通过招投标采购,在南湖镇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实施沼渣沼液500亩,每亩施用沼液沼渣10方,每方70元。

四、责任单位

项目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日- -5月27日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庄浪县水务大厦808室)   

电 话: 0933-*



按照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4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现将项目名称、资金、建设内容及责任单位进行公示公告,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

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

二、项目资金

资金规模: 35万元

资金来源: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建设内容

通过招投标采购,在南湖镇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实施沼渣沼液500亩,每亩施用沼液沼渣10方,每方70元。

四、责任单位

项目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日- -5月27日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庄浪县水务大厦808室)   

电 话: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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