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比选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比选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内部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有履约能力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2项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入选机构在履约过程中达不到响应文件承诺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年终通过采购人服务评审的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4入围家数:1家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竞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参加此项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5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不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
3.6必须是能在云南省 (略) 上接收委托的机构(提供云南省 (略) 查询截图);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参加比选的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3.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含)1个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10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含)2个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11信誉要求:竞标人自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 (略) 场准入的情形(自行承诺);
3.12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4年 05 月 22 日至2024年 0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411室获取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04 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公众号上发布,招标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地 址: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
联 系 人:刘永安
电 话:0871-*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内部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有履约能力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2项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入选机构在履约过程中达不到响应文件承诺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年终通过采购人服务评审的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4入围家数:1家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竞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参加此项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5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不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
3.6必须是能在云南省 (略) 上接收委托的机构(提供云南省 (略) 查询截图);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参加比选的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3.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含)1个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竞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10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含)2个政府采购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11信誉要求:竞标人自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 (略) 场准入的情形(自行承诺);
3.12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4年 05 月 22 日至2024年 0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411室获取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04 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公众号上发布,招标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地 址: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
联 系 人:刘永安
电 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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