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金诺和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室研发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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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金诺和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室研发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浙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浙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杭临环评审〔2024〕66号

审批时间:**日

审批文件:见附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0571-*

邮箱:*@*q.com

公示期为**日至**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 (略) 上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日

杭临环评审〔2024〕66浙 (略) .pdf

浙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浙 (略) 实验室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杭临环评审〔2024〕66号

审批时间:**日

审批文件:见附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0571-*

邮箱:*@*q.com

公示期为**日至**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 (略) 上 (略) 起诉。

(略)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日

杭临环评审〔2024〕66浙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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