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风 (略) 6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金东源东)项目 | (略) 金东区源东乡山下施村、东前施村等 | 金华风 (略) | 金华风 (略) 6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金东源东)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亩,用地性质主要为园地。购置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光伏场区共计采用 *块700Wp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 600MWp。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2台 300MVA 主变压器。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靠近村庄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其他防尘措施;场地洒水抑尘。 废水: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应建立临时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明沟,末端配备沉淀池,将雨天场地冲刷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固废:施工期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电容器、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施工期: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 (略) 线;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维护。 生态环境:施工期减少占地、表土剥离;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运营期植被恢复;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当地农作物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9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风 (略) 6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金东源东)项目 | (略) 金东区源东乡山下施村、东前施村等 | 金华风 (略) | 金华风 (略) 6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金东源东)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约8000亩,用地性质主要为园地。购置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光伏场区共计采用 *块700Wp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 600MWp。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2台 300MVA 主变压器。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靠近村庄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或其他防尘措施;场地洒水抑尘。 废水: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应建立临时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明沟,末端配备沉淀池,将雨天场地冲刷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固废:施工期废弃土方及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电容器、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施工期: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 (略) 线;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维护。 生态环境:施工期减少占地、表土剥离;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运营期植被恢复;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当地农作物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9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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