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重庆市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涪陵区两叉河流域
开发任务和方案:重点进行水资源灌溉与供水开发利用,流域范围内无其他支流汇入,行政区划涉及涪陵区马武镇。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 (略) 涪陵区水利局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8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侯淑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涪陵区鹤凤大道31号大鹅村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层位规划、同层位规划、功能区划、“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和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二)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区域环境概况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
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9.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10.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1.评价结论及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涪陵区两叉河流域
开发任务和方案:重点进行水资源灌溉与供水开发利用,流域范围内无其他支流汇入,行政区划涉及涪陵区马武镇。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 (略) 涪陵区水利局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8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侯淑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涪陵区鹤凤大道31号大鹅村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 (略) 涪陵区两叉河流域综合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层位规划、同层位规划、功能区划、“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和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二)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区域环境概况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
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9.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10.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1.评价结论及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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