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本次控规 (略) 核心滨海区A0301地块,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在开展东侧A0702地块控规调整过程中,为补充完善公服设施短板,落实幼儿园用地,我局按程序同步 (略) 核心滨海区控规A0301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关于《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本次控规 (略) 核心滨海区A0301地块,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A0301地 (略) 海口湾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
二、修改依据及原因: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关于“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规定及第六十条程序规定,在A0702地块控规调整过程中,为补充完善公服设施短板,落实幼儿园用地,我局按程序同步 (略) 核心滨海区控规A0301地块控规修改工作。
三、修改内容:
1.修改前:A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35%。
2.修改后:拟将A0301地块拆分为A0301-1和A0301-2两个地块,其中A0301-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9242㎡,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A0301-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幼儿园用地(*),为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为4486㎡,规划指标按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40%控制。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区位示意图
2.《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内容示意图
3.《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书面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本次控规 (略) 核心滨海区A0301地块,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在开展东侧A0702地块控规调整过程中,为补充完善公服设施短板,落实幼儿园用地,我局按程序同步 (略) 核心滨海区控规A0301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关于《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本次控规 (略) 核心滨海区A0301地块,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A0301地 (略) 海口湾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
二、修改依据及原因: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关于“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规定及第六十条程序规定,在A0702地块控规调整过程中,为补充完善公服设施短板,落实幼儿园用地,我局按程序同步 (略) 核心滨海区控规A0301地块控规修改工作。
三、修改内容:
1.修改前:A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35%。
2.修改后:拟将A0301地块拆分为A0301-1和A0301-2两个地块,其中A0301-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9242㎡,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A0301-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幼儿园用地(*),为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为4486㎡,规划指标按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0米,绿地率≥40%控制。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区位示意图
2.《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规划修改内容示意图
3.《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0301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书面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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