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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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5月21日,我公司自行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王家坳,利用 (略) 钢质门厂内空地进行建设,设置搅拌楼、原料堆场区域等。项目投资*元,购置搅拌机、原料筒仓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供电、排水等设施,建设了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

2016年4月,湖北睿龙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4月2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16]10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于2015年年底已建成一条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该生产线于2016年4月投入试运行,2019年6月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该条生产线验收后,于2019年6月启动第二条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的建设,并于2019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即对2019年6月开始建设的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过程。设备、作业场区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环评期间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尚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宣恩县椒园生态产 (略) (略) ,故现生活污水经十一级化粪池(400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贡水河(忠建河宣恩城区段)。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运输、计量、投料粉尘、砂石的装卸起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①筒仓粉尘

5个筒库(1个粉末灰筒库,4个水泥筒库)库顶配套安装WAM型圆筒仓顶仓顶除尘器进行收尘、除尘,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有效减少粉尘排放。

②运输、计量、投料粉尘

输送皮带采用加盖顶棚,计量投料在全封闭空间下操作。

③砂石的装卸起尘

石料棚采用半封闭式,三面设围挡并安装顶棚,装卸砂石料时开启炮雾机进行除尘

④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派 (略) 面清扫、定时洒水,同时对驶入、驶出车辆限速并设有车辆清洗槽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带起的粉尘,运输过程中使用帆布等遮盖材料将原料覆盖。

⑤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通过在筒库放空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在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再行驶。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设备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内,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以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废品混凝土、除尘器捕获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搅拌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②场地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废品混凝土:场区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废品混凝土站内设有专门固废收集池收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和废品混凝土,定期交由宣恩县 (略) 处理。

③各筒仓除尘器捕获的粉尘均为各筒仓所用原料颗粒物,回用于各自筒仓不外排。

④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经站内设有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外各监测点昼、夜间实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最近居民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居民影响很小。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上、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33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生活污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过程。设备、作业场区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十一级化粪池(400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贡水河(忠建河宣恩城区段)。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运输、计量、投料粉尘、砂石的装卸起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上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33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设备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内,夜间不生产,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以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外各监测点昼、夜间实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最近居民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未对居民形成噪声污染。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废品混凝土、除尘器捕获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搅拌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②场地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废品混凝土:场区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废品混凝土站内设有专门固废收集池收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和废品混凝土,定期交由宣恩县 (略) 处理。

③各筒仓除尘器捕获的粉尘均为各筒仓所用原料颗粒物,回用于各自筒仓不外排。

④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经站内设有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营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进一步做好现场管理,做到清洁美观。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地址: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王家坳

联系人:杨长友

联系电话:*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定稿)-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湖北 (略)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5月21日,我公司自行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王家坳,利用 (略) 钢质门厂内空地进行建设,设置搅拌楼、原料堆场区域等。项目投资*元,购置搅拌机、原料筒仓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供电、排水等设施,建设了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

2016年4月,湖北睿龙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4月2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16]10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分期建设,于2015年年底已建成一条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该生产线于2016年4月投入试运行,2019年6月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该条生产线验收后,于2019年6月启动第二条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的建设,并于2019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即对2019年6月开始建设的年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过程。设备、作业场区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环评期间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尚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宣恩县椒园生态产 (略) (略) ,故现生活污水经十一级化粪池(400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贡水河(忠建河宣恩城区段)。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运输、计量、投料粉尘、砂石的装卸起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①筒仓粉尘

5个筒库(1个粉末灰筒库,4个水泥筒库)库顶配套安装WAM型圆筒仓顶仓顶除尘器进行收尘、除尘,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有效减少粉尘排放。

②运输、计量、投料粉尘

输送皮带采用加盖顶棚,计量投料在全封闭空间下操作。

③砂石的装卸起尘

石料棚采用半封闭式,三面设围挡并安装顶棚,装卸砂石料时开启炮雾机进行除尘

④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派 (略) 面清扫、定时洒水,同时对驶入、驶出车辆限速并设有车辆清洗槽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带起的粉尘,运输过程中使用帆布等遮盖材料将原料覆盖。

⑤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通过在筒库放空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在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再行驶。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设备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内,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以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废品混凝土、除尘器捕获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搅拌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②场地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废品混凝土:场区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废品混凝土站内设有专门固废收集池收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和废品混凝土,定期交由宣恩县 (略) 处理。

③各筒仓除尘器捕获的粉尘均为各筒仓所用原料颗粒物,回用于各自筒仓不外排。

④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经站内设有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外各监测点昼、夜间实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最近居民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居民影响很小。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上、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33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生活污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过程。设备、作业场区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十一级化粪池(400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贡水河(忠建河宣恩城区段)。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运输、计量、投料粉尘、砂石的装卸起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散装车放空口在水泥和粉煤灰抽料时产生的粉尘。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上下风向颗粒物最大浓度差值为0.033mg/m3,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设备声源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位于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内,夜间不生产,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搅拌楼实行全封闭作业以及对进出站内的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外各监测点昼、夜间实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最近居民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未对居民形成噪声污染。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废品混凝土、除尘器捕获的粉尘、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搅拌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板框压滤机压滤产生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②场地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废品混凝土:场区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废品混凝土站内设有专门固废收集池收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和废品混凝土,定期交由宣恩县 (略) 处理。

③各筒仓除尘器捕获的粉尘均为各筒仓所用原料颗粒物,回用于各自筒仓不外排。

④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经站内设有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营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进一步做好现场管理,做到清洁美观。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建设地址:宣恩县椒园生态产业园王家坳

联系人:杨长友

联系电话:*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定稿)-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湖北 (略)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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