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AZ3马场区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AZ3马场区域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AZ3马场区域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兴安大道交金普路东北侧MA-04-01地块

建设单位

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4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D1机房楼、D2机房楼、D3机房楼、D3机房楼,共4处,地上三层布置。机房楼旁设置1号、2号、3号、4号油机平台,各设置41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紧邻油机平台分别设置柴油储存区,各6台容积为50m3的柴油储罐。220kV变电站位于项目北侧,层数为地上二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区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场区下游位置设置临时沉淀池,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池或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开挖量为21.82万m3,回填量33.12万m3,外借土石方11.3万m3,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期场地开挖方集中暂存于项目征地范围内,做好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填。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渣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包装材料,以及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启用时产生的废气、柴油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车辆尾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应急或试检时运行,其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特点,且每次排放时间较短。项目共设置164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每台柴油发电机配套设置三元催化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发电机房楼顶排放,共设164个排放口(排气筒编号DA001-DA164),分三层布置,排放高度依次为6m,12m,18m,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不做要求)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240mg/m3,二氧化硫≤550mg/m3,颗粒物≤120mg/m3)要求。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最大人员规模为168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冷却水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冷却水排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冷热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等机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废品库(占地面积313.69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电路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AZ3马场区域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兴安大道交金普路东北侧MA-04-01地块

建设单位

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4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D1机房楼、D2机房楼、D3机房楼、D3机房楼,共4处,地上三层布置。机房楼旁设置1号、2号、3号、4号油机平台,各设置41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紧邻油机平台分别设置柴油储存区,各6台容积为50m3的柴油储罐。220kV变电站位于项目北侧,层数为地上二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室内装修废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区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场区下游位置设置临时沉淀池,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采用隔油池或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开挖量为21.82万m3,回填量33.12万m3,外借土石方11.3万m3,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期场地开挖方集中暂存于项目征地范围内,做好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填。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渣场堆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加盖垃圾桶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包装材料,以及隔油池收集的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施工区设置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启用时产生的废气、柴油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车辆尾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应急或试检时运行,其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特点,且每次排放时间较短。项目共设置164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每台柴油发电机配套设置三元催化低氮燃烧装置,尾气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发电机房楼顶排放,共设164个排放口(排气筒编号DA001-DA164),分三层布置,排放高度依次为6m,12m,18m,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不做要求)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240mg/m3,二氧化硫≤550mg/m3,颗粒物≤120mg/m3)要求。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最大人员规模为168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冷却水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软水制备设施反冲洗废水、冷却水排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冷热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等机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废品库(占地面积313.69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电路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