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位于南塘镇南塘圩地块平方米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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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位于南塘镇南塘圩地块平方米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南塘镇南塘圩地块用地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供电);

2、容积率:≤1.5;

3、建筑密度≤50%;

4、绿地率≥20%;

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政府公示栏、 (略) 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略) 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K04.pdf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南塘镇南塘圩地块用地的规划条件。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供电);

2、容积率:≤1.5;

3、建筑密度≤50%;

4、绿地率≥20%;

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居委会)公示栏、镇政府公示栏、 (略) 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略) 址:http://**)。

5、联系电话:0668-*。

附图:2024(控)K04.pdf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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