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仁达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立方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怀远县仁达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2万立方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 (略) 年加工1.*立方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8月28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加工1.*立方胶合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陈集镇大沟村
建设单位:怀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元,项目占地219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厂房1000平方米、仓库9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购置旋切机、涂胶机、铺板流水线、冷压机、热压机、裁板锯、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叉车及抓机等生产设备;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深加工1.*立方胶合板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3年01月13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3】13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的*醛、非*烷总烃废气;旋切、锯边、砂光产生的粉尘;面粉拆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涂胶、热压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旋切、锯边、砂光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制要求。面粉拆袋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不外排(定期清掏,作农肥施肥使用)。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旋切机、涂胶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木屑粉尘、烟尘)、炉渣等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 (略) ;废胶渣、废胶桶(破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 (略) 年加工1.*立方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8月28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加工1.*立方胶合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陈集镇大沟村
建设单位:怀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8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元,项目占地219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厂房1000平方米、仓库9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购置旋切机、涂胶机、铺板流水线、冷压机、热压机、裁板锯、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叉车及抓机等生产设备;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深加工1.*立方胶合板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3年01月13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3】13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的*醛、非*烷总烃废气;旋切、锯边、砂光产生的粉尘;面粉拆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涂胶、热压废气(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旋切、锯边、砂光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制要求。面粉拆袋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不外排(定期清掏,作农肥施肥使用)。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旋切机、涂胶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木屑粉尘、烟尘)、炉渣等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 (略) ;废胶渣、废胶桶(破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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