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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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盂农业字〔2024〕71号),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对2024年度省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特此批复。

生物消杀日用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下庄乡石旧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资金*元及自筹资金,因工厂选址调整,未能及时办理土地手续,不具备开工条件。为科学合理统筹衔接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衔接资金*元重新分配,其中*元用于北下庄乡-基础设施-乱石泉灾后补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用于北下庄乡-东关头村自来水项目。


中共盂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盂农业字〔2024〕71号),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对2024年度省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特此批复。

生物消杀日用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下庄乡石旧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资金*元及自筹资金,因工厂选址调整,未能及时办理土地手续,不具备开工条件。为科学合理统筹衔接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衔接资金*元重新分配,其中*元用于北下庄乡-基础设施-乱石泉灾后补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用于北下庄乡-东关头村自来水项目。


中共盂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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