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
靖边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依据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靖边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地块编码:*,调查地块位于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地块东侧为金域华府,南 (略) ,西侧临鸿儒汽修厂,北侧临翰林子墨公寓,地块东南、西南侧为临街商铺,地块南 (略) ,距离红枫苑南区30m;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47′8.*″,北纬:37°36′5.*″,海拔1331.232m,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6921m2,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
二、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
地址: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
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中科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融智大厦B座18楼1802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四、调查结果和评价
经调查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本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依据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靖边县2024年度第二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地块编码:*,调查地块位于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地块东侧为金域华府,南 (略) ,西侧临鸿儒汽修厂,北侧临翰林子墨公寓,地块东南、西南侧为临街商铺,地块南 (略) ,距离红枫苑南区30m;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47′8.*″,北纬:37°36′5.*″,海拔1331.232m,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6921m2,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
二、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
地址:张家畔街道办双伙场村
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中科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业大道融智大厦B座18楼1802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四、调查结果和评价
经调查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